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03-14
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多元化发展,拓展在产业转型、基础建设、民生服务、家居生活等方面的应用,并给予运营补助。鼓励储能项目在大数据中心、5g 基站、充电设施等领域布局。
来源:重庆市发改委2023-11-27
有关部门不得在布局规划、并网运营、补助补贴等方面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歧视性条款。...有关部门不得在布局规划、并网运营、补助补贴等方面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歧视性条款。(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六)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制造业项目。
来源:镇江市工信局2023-11-16
按照市监测平台统计的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充电量数据给予运营补助,社会场站充电设施运营补助不超过每千瓦时0.29元,公交场站充电设施不超过每千瓦时0.13元。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2023-10-16
积极推动创新联合体建设,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实体型创新联合体运行管理机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运营补助。
来源:淮安市发改委2023-09-26
对不能保证充(换)电设施安全运行、存在大量“僵尸桩”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经省工信厅发布移除承诺公示名单的企业,全市不得给予建设运营补助。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3-09-26
加快打造“3公里汽车充电服务圈”,对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维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全市2023年新建公用充电桩4000个以上。
来源: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9-26
加快打造“3公里汽车充电服务圈”,对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维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全市2023年新建公用充电桩4000个以上。...加快打造“3公里汽车充电服务圈”,对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维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全市2023年新建公用充电桩4000个以上。
来源:盐城市政府2023-09-13
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对年度充电量达到150万kwh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按照公共领域0.1元/kwh、公交领域0.05元/kwh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政府2023-07-19
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多元化发展,拓展在产业转型、基础建设、民生服务、家居生活等方面的应用,并给予运营补助。
来源:烟台市人民政府2023-07-10
对符合条件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最高20万元的建设补助,每年最高6万元的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每年2万元的运营补助。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3-05-16
第二十七条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出台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财政支持政策,对符合本办法要求且通过验收的给予一定的建设和运营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市、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来源:定西市人民政府2023-03-23
落实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等各类资金3000万元以上,用于农村客运、出租车、公交车等运营补助。(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32.促进外贸提质增量。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3-03-21
此外,还希望制定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助办法,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最后是探索金融支持、碳交易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先行先试,设立氢能产业基金,支持壮大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发展。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3-03-14
此外,张国强还希望制定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助办法,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最后是探索金融支持、碳交易政策措施。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3-03-07
制定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助办法,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探索金融支持、碳交易政策措施。推进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先行先试,设立氢能产业基金,支持壮大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发展。
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2023-02-23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34、发放平台运营补助。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3-01-16
协调推广应用商业化措施,制定公共领域燃料电池汽车财政补助办法和加氢站建设运营补助办法,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大政府采购氢燃料电池汽车资金支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探索金融支持、碳交易政策措施。
来源: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01-05
对建成运营的加氢站,终端销售价格不超过35元/kg的,按照2023年20元/kg、2024年15元/kg给予运营补助。...对建成运营的加氢站,终端销售价格不超过35元/kg的,按照2023年20元/kg、2024年15元/kg给予运营补助。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2023-01-03
对建成运营的加氢站,终端销售价格不超过35元/kg的,按照2023年20元/kg、2024年15元/kg给予运营补助。
来源: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12-01
投入运营的加氢站(撬装站),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的运营补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11.支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