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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欧美环卫政策法律及演变背景

      来源:环卫之声2019-03-04

      美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是填埋,随着城市垃圾的不断增长,大规模建设的垃圾填埋场出现了泄露、污染周边环境等负面问题,1980年美国国会以拉夫运河事件为契机制定了《综合环境反应,补偿和责任法》(也称超级基金法

      中国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思路与探索——以广东省为例

      来源:生态环境学报2018-12-23

      美国的超级基金法对土壤污染中的责任主体、归责原则、责任追溯、责任连带、责任代位等均有明确具体的规制, 因此被学者认为是有史以来最严厉的责任体系。...1.3 确立了土地用途导向的污染土壤管控及使用政策美国超级基金法实施的初始阶段, 最主要的目的是清除污染物, 实现永久修复, 但由于受到高昂成本、技术水平和其他障碍的制约, 基于不同的环境场景和土地利用方式的风险管理方法逐渐成为设定修复标准的主要考虑因素

      快速解读土壤污染防治法

      来源:企业环境合规2018-09-03

      总的来说,《土壤污染防治法》在立法阶段经数次易稿,针对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提出了建设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制度方案,没有明显的《超级基金法》的影子,效果如何,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启示录:欧美发达国家场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体系概述

      来源:土壤学报2018-07-27

      超级基金法首次明确定义棕地(brownfield)为不动产,而这些不动产的扩张、重新开发或再利用可能由于有害物质或污染物的存在或潜在存在而变得复杂。...《综合环境污染响应、赔偿和责任认定法案》(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response,compensation and liability act,cercla,也称超级基金法

      来源:中国建材报2018-06-05

      美国《超级基金法》、德国《废物处理法》、美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新加坡《绿色宏图2012废物减量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及责任与义务,基本原则为谁产生谁负责,强调建筑垃圾分类堆放与处理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2018-04-05

      美国《超级基金法》也授权环保署必要时自行签发行政命令,要求责任主体采取具体措施清理污染设施。...美国《超级基金法》规定的潜在责任人(potentialresponsibleparties,prps)包括污染者和土地权利人。

      来源:《中国科学院院刊》2018-02-26

      区域土壤污染的管理因素2.3.1 我国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至今缺失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已经制定了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和海洋污染等的法律,但是还没有正式颁布防治土壤污染的专门法律,也没有类似于美国《超级基金法

      四方谈|德国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与再利用经验

      来源:四方谈2018-02-24

      棕地一词最早出现在1980年美国颁布的《超级基金法》,该法将棕地定义为:由于有害危险物而使其受到现实或者潜在污染的不动产。

      来源:《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11-13

      美国的《超级基金法》已经实施30余年,取到了显著的成效,历史上曾经进入到国家优先名单中的地块已经被清除67%。

      国外土壤修复资金融资机制简介

      来源:土壤地下水修复2017-11-13

      美国超级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渠道:一般财政拨款;针对石油和化学产品征收的专门税;针对年收入在200 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征收的环境税;向违反《超级基金法》的相关环境责任公司及个人征收的罚款和惩罚性赔偿金

      案例|日本土壤污染防治及借鉴

      来源:中国生态修复网2017-11-07

      借鉴美国的《超级基金法》,日本的《土壤污染对策法》也采用了严格责任、连带责任和追溯责任制度。

      污染场地分类分级管理思路探讨

      来源:《环境保护》2017-10-26

      超级基金法》规定需建立一套筛选机制以评估场地的相对风险,决定npl名录的增选和删除。...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超级基金法》中提出建立超级基金和国家优先控制名录(npl),列入npl名录的场地才可能使用超级基金,成为超级基金场地。

      干货|卢军:场地调查是场地修复成功与否之关键

      来源:环保智汇平台2017-09-27

      美国80年代中期超级基金法出台后,公众开始关注土壤污染的危害,对危害的恐惧以及经验的缺乏导致了欠科学甚至过度修复。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2017-09-03

      美国并未针对环境与健康损害赔偿制定专门立法,但基于在成文法体系中《超级基金法》《联邦侵权赔偿法》《联邦雇员补偿法》以及相关典型判例,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健康损害赔偿法律机制,并将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美国《超级基金法》或《综合环境反应补偿责任法》通过国家重点场地名单(npl)对全国范围内污染最为严重亟须国家优先清理的污染场地予以列明,作为环保署及地方环保机构优先清理和重点防控的对象,以确保美国的环境与公众健康安全

      来源:地下水环境网2017-08-19

      超级基金法》的官方名称是《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又因其建立了一个修复基金而得名。其主要内容是:有污染就须有清理修复行动,有污染损害须进行赔偿,有污染须找到污染责任方。

      环境保护部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环保部2017-07-21

      美国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关注这个问题,通过国会立法,即超级基金法,要求造成遗留污染地块的企业投入资金清理污染地块。这方面我们有经验可寻,但实际上难度很大,各国的情况差别也很大。

      2017年中国土壤修复行业发展现状及竞争格局分析【图】

      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2017-07-10

      a.美国:1980年12月,美国颁布《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又称《超级基金法》),填补了美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空白,同时创设了“超级基金”,首次用联邦资金保障在无法确定责任主体或责任主体无力承担污染场地治理费用时的土壤污染治理

      来源:农业环境科学2017-05-25

      在出台水十条的过程中,我们不妨借鉴美国超级基金法的经验,在土壤污染防治中不仅要建立严格的环境责任制度,也要建立相应的治理基金,解决其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此外,如果污染责任人不愿意修复或治理,超级基金法可以授权环保部门代为治理、修复,超级基金先行垫资,最后由超级基金向责任人追偿,这种法律规定也体现了污染治理的公共性质。

      欧美国家污染土地治理修复政策及启示

      来源:中国土地2017-05-11

      年代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德国联邦政府土壤保护战略》《土壤保护行动计划》《联邦土壤保护法》等;英国于1974年颁布了《污染控制法》;荷兰于1987年颁布了《土壤保护法》;美国1980年制定了《超级基金法

      来源:全国人大网2017-05-06

      美国《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又名《超级基金法》)规定,企业经营者及产权拥有者负有终身责任,获益者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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