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06-25
第七条 选址布局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应急救援、资源利用、交通运输、综合防灾减灾等相关要求,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生态环境保护、智慧化建设、水资源论证、节约集约用地和综合防灾减灾等章节,符合所在设区的市、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