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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被监察单位”相关结果64

      来源:云南省发改委2021-06-29

      监察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碍或者拒绝接受节能监督检查。实施节能监察不得向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来源:云南省发改委2021-06-29

      监察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碍或者拒绝接受节能监督检查。实施节能监察不得向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附名单】山东省将对200余家电力企业开展执法监察 重点监察企业能耗指标是否达标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2021-04-20

      监察单位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指定专人配合执法监察工作。(二)严格执法,指导帮促。...监察单位要针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执法监察机构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四)认真梳理,及时总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22

      节能监察人员应当保守监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影响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向监察单位推荐指定产品或者服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17

      节能监察人员应当保守监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影响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向监察单位推荐指定产品或者服务。

      来源:天津发改委2020-03-09

      (二)坚持节能监察与服务相结合在节能监察执法过程中,要主动向监察单位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针对发现的不合理用能行为提出改进建议,帮助监察单位挖掘节能潜力,提供义务的节能服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3-05

      (二)坚持节能监察与服务相结合在节能监察执法过程中,要主动向监察单位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针对发现的不合理用能行为提出改进建议,帮助监察单位挖掘节能潜力,提供义务的节能服务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2-20

      、玩忽职守、衔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管理权限的机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重点用能单位的技术及商业秘密的;(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谋取利益的;(三)实施节能监察时向监察单位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2019-02-20

      、玩忽职守、衔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管理权限的机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重点用能单位的技术及商业秘密的;(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谋取利益的;(三)实施节能监察时向监察单位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

      来源:重庆市发改委2019-01-10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节能监察违法罚则】监察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节能监察的,由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1-10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节能监察违法罚则】监察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节能监察的,由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七部委联合修订《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自2018年5月1日施行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3-22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的,由有管理权限的机构依法给子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重点用能单位的技术及商业秘密的;(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谋取利益的;(三)实施节能监察时向监察单位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

      全文|七部委联合修订《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发布

      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2018-03-19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的,由有管理权限的机构依法给子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重点用能单位的技术及商业秘密的;(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谋取利益的;(三)实施节能监察时向监察单位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5月1日起开始施行

      来源:中国计量杂志2018-03-19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的,由有管理权限的机构依法给子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重点用能单位的技术及商业秘密的;(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谋取利益的;(三)实施节能监察时向监察单位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2-24

      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节能监察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节能监察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强化节能监察人员法治意识、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节能监察工作效能,塑造队伍良好形象,督促监察单位依法用能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附全文)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6-10-21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管理权限的机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重点用能单位的技术及商业秘密的;(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谋取利益的;(三)实施节能监察时向监察单位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

      发改委发布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10-19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管理权限的机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重点用能单位的技术及商业秘密的;(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谋取利益的;(三)实施节能监察时向监察单位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

      发改委发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2016-10-19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管理权限的机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重点用能单位的技术及商业秘密的;(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谋取利益的;(三)实施节能监察时向监察单位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5-10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委、有关节能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依法实施节能监察,注意保守监察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节能监察机构对监察中发现的不合理用能行为,要及时提出监察建议,督促监察单位合理高效用能;对发现的违法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及处理建议报送我委,并向当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反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4-29

      监察方式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226号)精神和要求,对照淘汰设备目录和企业的电机淘汰路线图,现场核查监察单位用能设备台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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