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30
不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要求的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应当完成水污染物收集储存设备改造,采取船上储存、交岸接收的方式处置。推动重点流域实现长治久清。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7-05
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禁止使用不达标船舶。强化船舶港口码头污染设施日常监管,落实污染设施运转衔接机制,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6-16
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09
全面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和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继续推进港口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做好船、港、城设施衔接,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监管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23
第二十三条船舶向海域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04-14
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按照《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快完成100-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18
推进港口码头已配备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提质增效并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督促港口和船舶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的规定,全面开展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洗舱水、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1-28
深入开展船舶污水治理,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加强对船舶污染防治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加快完成100—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基础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25
推进船舶防污染改建工作,提前淘汰部分老旧船舶,对部分货船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按照最新的《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对所有营运船舶进行船舶检验,不达标船舶坚决禁止进入水路运输市场。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1-23
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中包括塑料废弃物在内的船舶垃圾排放控制要求,加强船舶防污染设施和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船舶向海域非法排污行为。每年开展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7
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加强400总吨以下小型船舶生活污水船上储存、交岸接收和400总吨以上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智能监控装置加装工作,实现全链条式管理和动态监管,未配备污染物收集、存储设备的机动船舶
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推进现有不达标船舶升级改造。全面完成非法码头及设施清理整治,建立码头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4
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2021年起航运企业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加快实施船舶生活污水和油污水收集储存设施改造。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0
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推进现有不达标船舶升级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船舶,严禁新增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05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2-2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22
加强船舶水污染物排放监管。推进船舶营运产生的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和船舶垃圾等水污染物在船上依法合规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加大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5
不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要求的 400 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应当完 成水污染物收集储存设备改造,采取船上储存、交岸接收的方式处 置。 推动重点流域实现长治久清。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26
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按照《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快完成100-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6-10
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禁止不达标船舶使用。强化船舶污染设施日常监管,落实污染设施运转衔接机制,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船舶、港口码头排放污染物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