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保之声2016-03-31
从明天起,通过规定的有奖举报途径,向市环保局举报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由环境保护部门查处的,且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放射性废物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