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5-04-18
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执行报告检查依托全国排污许可平台开展,可以要求排污单位补充提供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自行监测数据等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以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12-27
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超标排放情况、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二)污染防治、排放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2024-12-16
第二十六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数据、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的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开展执法监测。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2024-12-06
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数据、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八)推动全民行动。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2024-10-12
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的规定。...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的规定。
来源:云南人大2024-10-08
第三十九条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4
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的规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的规定。四川专业帮扶二组将问题线索及有关证据移交璧山区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2024-08-14
加强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监督执法,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4-08-12
来源:贵阳市水务局2024-08-07
委托第三方监测采样时段应具备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当天水质状况,鼓励第三方监测时按照不同时段采集混合样进行监测分析;各区(市、县)每月汇总水质监测数据时,月均数据以实验室自行监测平均数据上报,如发现实验室自行监测数据与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数据长期偏差较大的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2024-07-19
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2024-07-18
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数据、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7-09
需同时办理环评审批和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中试项目,可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同步审批,减免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分类简化排污许可证变更形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相关数据共享共用,满足条件的许可证自行监测数据可与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共享共用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4-07-03
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影响类项目,建设单位开展自主验收工作时,满足条件的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可与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共享共用。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2024-07-02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中国水泥协会2024-07-02
4.6.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分析对企业最近一期(确保至少有一次超低改造完成后的自行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报告进行分析,分析是否达到《意见》要求和地方排放标准。...8.评估监测结论与建议8.1.评估结论8.1.1.有组织评估结论参考《指南》中有组织排放超低排放评定方法,从手工监测数据、在线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数据、dcs运行数据等方面进行评估,给出评估结论。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06-19
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二)台账管理。...污染物排放信息应当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九、排污许可证到期应该怎么办?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4-06-14
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责任和地方监管责任,到2024年末,全省排污单位及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公开率稳定达到90%以上。
来源:阳泉市人民政府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