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7-10
开展好重点碳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工作,重点碳排放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据实填报碳排放状况报告,第三方核查单位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依规做好碳排放核查工作。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05-24
核查机构应按照《北京市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程序指南》(见附件2)、《北京市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报告编写指南》(见附件3)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
来源: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2024-05-17
整个核查工作历时两个工作日,在公司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下,核查过程井然有序,材料齐全合规,受到第三方核查单位的高度认可。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05-13
强化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效第三方核查评估结果应用,推动问题整改。完成入海排污口重新分类命名与编码工作。制定符合全省实际的入海排污口备案实施细则和监督管理制度。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05-13
来源:武汉市政府2024-04-08
放大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落户效应,大力发展碳资产管理咨询评估、第三方核查等服务,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2024-04-07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03-20
强化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效第三方核查评估结果应用。组织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推动海洋环境监测应急船舶共建共享,协调山东海事局完成“海巡0512”船舶改造和船载模块化实验室配备。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4-03-13
第五章 报告与核查第二十一条 实行碳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制度。碳排放单位应按要求编制年度碳排放报告,报送市生态环境部门,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来源: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3-12-25
在安徽省碳排放权交易核查体系框架内,规范第三方核查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电力、水泥、钢铁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算、数据报送、核查审核、配额分配和履约监管等。
来源: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3-12-22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11-13
(二)第三方核查。2023年12月10日前,请各核查机构完成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工作。(三)复核。2023年12月31日前,由市级技术支撑机构完成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复核工作。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2023-08-08
鼓励企业自主委托开展第三方核查并按核查结果进行台账登记,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06-21
(二)做好绿电交易相关材料的存证工作,以备第三方核查与管理部门检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交易结算依据、绿色电力消费凭证、外购电力账单等。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3-06-12
来源: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2023-06-07
整个核查工作历时两个工作日,在该公司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下,核查过程井然有序,材料齐全合规,数据交叉比对一致,受到第三方核查单位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