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12-19
开展深化乌江、清水江磷污染治理攻坚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生态环境污染排查整治,加强磷化工、白酒、煤矿、氮肥等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3-11-07
强化磷石膏库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渗滤液有效回用或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11-01
加强磷石膏库安全环境监管,推动磷石膏库“一库一策”治理,严防磷石膏库渗漏等带来的安全环保风险。(三)实施区域协同行动,建设国家级现代煤化工产业基地。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10-31
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2023-10-20
建立磷石膏库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磷石膏库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一库一策”推进消纳库存磷石膏,对退库的磷石膏库实施生态修复治理,有效防控和化解磷石膏库环境和安全风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3-27
禁止在汉江干支流、丹江口库区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汉江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3-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七条【重点排污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全面排查主要支流、主要湖(库)流域范围内农业面源、生活源、“三磷”(磷矿、磷化工、磷石膏库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3-03-02
《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总磷排放管控要求,建立磷矿开采、磷化工企业特别排放限值和排污许可双重控制制度,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监管体系,有效控制总磷排放总量,并分别对磷矿开采、磷化工、磷石膏库的污染作出具体规定
来源:樊城区人民政府2023-02-09
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与评估,针对重点区域、流域和涉危涉重企业、磷石膏库、尾矿库等定期开展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管控。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3-01-13
武穴市对湖北祥云集团轮镜塘磷石膏库初期渗漏污染问题失察失管,以罚代管代治,导致污染问题长期未解决。...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磷石膏库渗漏并通过雨水口偷排污水,属地监管不到位。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12-14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07
持续开展各类开发区、化工园区、“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行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个旧、建水等地重金属污染防治,以泸江、大屯海等工业集中区为重点,加强涉镉、砷等重金属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02
乌江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磷石膏库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磷石膏库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环境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来源:黄冈市人民政府2022-10-18
加强对全市磷石膏库的监控,落实磷化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处理磷石膏堆存问题,完善磷化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有效控制总磷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严格落实长江岸线产业空间要求。
来源:黄冈市生态环境局2022-10-18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10-10
,继续对磷矿、含磷农药、磷石膏库等重点“三磷”行业企业(库)开展现场技术帮扶,推动问题整改见效;进一步巩固深化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效,严格控制小水电、引水式水电开发。 ...提出继续以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全面排查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推动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出水自动监测,加强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范,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园区开展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试点示范;巩固对磷矿、磷化工、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成果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10-09
一是探索构建磷污染全生命周期管控体系,加强磷矿资源开发管控;加强磷石膏库污染防治技术攻关,提升磷石膏库防渗建设和渗滤液回收技术水平。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30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8-26
“十三五”时期,各地虽然开展了一系列总磷污染控制工作,但“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污染问题未从根本解决,长江干流多处出现总磷局部高值,不少断面汛期污染强度较高,流域总磷污染控制依然任重道远。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22-06-22
巩固“三磷”(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企业排查整治成果,引导石化、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及食品制造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到2025年,完成“一江一湖四水”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