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5-03-12
3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2024 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公告如下: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 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5〕5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来源:上海环境2025-02-18
主要工作历程2024年2月8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上海市纳入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和《上海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沪环气候〔2024〕32号);2024年2月27
来源:电价研究前沿2025-01-26
2024年8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明确2024年度配额短缺的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当年度内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消费的绿电核减其超额碳减排量。
来源:深圳生态环境2025-01-20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深圳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等相关文件,纳入深圳碳市场2023年度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共计708家,实际签发配额总量约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12-17
上海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为科学合理确定2024年度本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纳管企业”,详见《上海市纳入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4-09-25
为继续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做好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等工作,天津市生态环境局9月24日发布《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津环气候〔2024〕42号)。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9-23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上海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第三次)的公告 沪环气候〔2024〕180号 依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海市2023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沪环气候〔2024〕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9-04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本市碳排放交易2023年度履约工作的通知沪环气候〔2024〕169号各有关单位:为保障本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顺利完成2023年度清缴履约工作,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4-08-23
附件: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2020〕11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08-15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8月14日印发《深圳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确定2024年度本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配额总量约为3350万吨。...深圳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为科学合理确定2024年度本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下称“重点排放单位
来源:云浮市政府2024-08-07
做好控排企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与全省碳达峰工作的衔接,按照省统一部署,做好将陶瓷、纺织、数据中心、公共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逐步纳入广东碳市场覆盖范围和市内煤电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相关工作。
来源:云浮市人民政府2024-08-06
来源:企业管理杂志2024-07-22
(2)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核算方案出台较慢,影响企业决策企业在编制次年预算时,无法判断碳排放量是缺口还是盈余,缺乏明确的预期,从而影响决策。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5-24
2023年度上海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公告依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沪府令〔2013〕10号)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纳入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和〈上海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03-25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我省控排企业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2020年5月省政府令第275号)、《广东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03-07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深圳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于2024年6月30日前核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实际配额,通过“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碳排放权益注册登记簿系统”分配(调整)相关配额。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2-18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24-01-15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省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确定碳排放配额后,应当书面通知重点排放单位。...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设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起草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专家及社会公众等的意见。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