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保部网站2014-06-06
建设项目的具体监控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周围敏感区域;未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的现有企业,监控范围由负责监管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排污的特点和规律及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等因素,参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表7 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4.2.6在现有企业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其后的生产过程中,负责监管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对周围居住、教学、医疗等用途的敏感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监控。
来源:中电新闻网2012-06-08
在其他领域,例如环保部环境监测局的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国31个省区市300多个地市近万家排污企业共同实施了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项目,总投入超100亿元人民币,实现了数万个信息点位的联通,实现了对排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