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1-19
(2)拥有配电网运营权虚拟电厂: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配电区域网络分布证明材料、配售电业务服务章程等。
来源:陕西省发展改革委2025-11-17
(二)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配售电公司要做好电力用户供电等服务,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做好协同运营工作机制建设,为市场稳健有序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
来源:泰州人大2025-10-20
供电企业是指电网企业所属各级供电公司和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二)电力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价格标准,为所有公民提供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电力服务;(三)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
来源: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2025-09-26
2.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等,承担与其年供(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 26.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5-09-09
(二)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当披露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编号、配电网电压等级、配电区域、配电价格等信息。(三)财务审计报告(如有)。
参与现货交易的发电企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配售电企业向电网企业申请到关口计量点后,应及时提供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方案,经由电网企业组织有关电能计量专业人员审查通过后再行建设。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09-04
按时完成电费结算;(二)为签订零售合同的电力用户提供售电服务;(三)按照规则向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提供签约零售用户的交易电力电量需求、典型负荷曲线以及其他信息,承担用户信息保密义务;(四)具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提供相应的配电服务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5-09-03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2025-08-13
2.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统称“配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等,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最低消纳责任权重为70.0%
来源:青海省能源局2025-08-13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5-07-16
公司是泸州市首家地方国有竞争性电力公司,泸州市唯一一家拥有配电网运营权、施工、维护、售电资质的综合性能源服务市属国有企业。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06-03
自6月起,批发交易用户分时结算所需的全量市场化电力用户的日24时分时用电量,由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配售电公司(统称“电网企业”,下同)提供并推送至陕西电力交易中心。
来源:浙江能源监管办2025-05-19
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另外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来源:河南能监办2025-04-02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增量配电企业年度自查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增量配电企业:为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工作,加强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来源: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2025-03-21
(一)电力交易主体包括各类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含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除本实施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况外,新疆能源监管办还对售电企业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管:(一)参与批发电力市场交易行为中的不正当竞争、串通报价和其他违规交易行为的情况;(二)履行与发电企业签订有关合同的情况;(三)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还应当按照第十条相关条款实施监管
来源: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2025-03-18
为贯彻落实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加强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近日,湖南能源监管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3号)及
来源:山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03-10
(三)售电公司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电力交易平台在册售电公司452家(包括独立售电公司446家,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6家),其中省内售电公司337家,跨省售电公司115家。
来源:新疆能监办2025-01-16
(一)电力交易主体包括各类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含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第十一条除本实施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况外,新疆能源监管办还对售电企业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管:(一)参与批发电力市场交易行为中的不正当竞争、串通报价和其他违规交易行为的情况;(二)履行与发电企业签订有关合同的情况;(三)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还应当按照第十条相关条款实施监管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1-09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规定,承担消纳责任的第一类市场主体为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来源:电之视角2025-01-09
对于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若申请自愿退出市场,本规定要求其妥善处置配电资产。若无其他公司承接,电网企业将介入接收,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此举确保了电力供应连续稳定,保护了用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