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09-22
五、培训对象火电企业、新能源企业、水电企业、售电企业、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电力大用户等电力市场主体相关从业人员,以及从事电力市场相关研究人员等。六、培训亮点1、内容丰富。
来源:鱼眼看电改2025-09-17
导致他们只能盯着“电力大用户”,一般是年用电量数千万乃至上亿度的客户进行签约,达到上级的营销指标即可。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5-08-08
来源:电联新媒2025-08-04
出口需求高且电价水平高的省份,加强与地方政府、园区运营公司等合作,共同打造零碳城市、零碳园区,通过提供分布式能源系统、节能减碳升级改造、虚拟电厂等零碳解决方案,挖掘供电侧利润,降低用户用能成本;三是主动与电力大用户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5-07-14
问题2由于风光电力具有间歇性与波动性,因此很难满足外贸产业链中电力大用户对清洁能源高比例且连续性的需求。建议 如果能够把水电纳入绿电直连范围,可很好地解决上述两个问题。...问题1由于资源分布不均,外贸产业链的电力大用户一般分布在东部地区或大中城市周边,而大型光伏、风电资源一般位于西部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双方很难在附近找到相互匹配的电站或用户。
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2025-06-11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详情如下: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5-06-03
10千伏园区分布式光伏场站、地方小火电、储能电站,实现直采直控;基于台区融合终端+高速电力线载波通信(hplc),能够实现400伏户用分布式光伏智能管控,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采用5g融合智能网关,实现电力大用户秒级的精准负荷管理
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2025-05-28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详情如下:
来源:宁夏电力交易中心2025-05-12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
来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2025-04-23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
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2025-03-28
规范“发售一体”行为:拥有售电公司的煤电企业,不得利用其“发售一体”的优势,直接或变相通过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同时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
来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2025-01-15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第十九条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
来源:南方能监局2025-01-13
第八条对于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的新建(改、扩建)机组,在开展年度交易时尚未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程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且自愿与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开展年度电能量交易的,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在电力交易机构完成市场注册手续并出具投产时间及违约责任的书面承诺函后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5-01-09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应格守诚信原则,严肃合同电量履约。
来源:冀北电力交易中心2024-12-18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4-12-16
不得串通报价、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不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4-12-12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4-12-11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4-12-11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六、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4-11-27
其中提到,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