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电力交易中心2026-05-12
独立储能参与市场交易,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提出申请。...收到独立储能企业申请后,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分别完成交易单元及结算单元创建、机组建模等工作,独立储能同步参与后续月份的电力中长期、现货市场交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按照相关规则及细则执行
三)依法依规披露和提供信息,在电力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公示公司资产、经营状况、从业人员、场所、技术支持系统等情况和信用承诺,依法及时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公告,并定期公布公司年报;(四)按照规则向电力交易机构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5-11
第七章 变更、退出管理第三十二条 虚拟电厂运营商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应按电力交易基本规则相关规定,向首次注册的电力交易机构提出信息变更申请。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6-05-11
月绿电需求电量确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0日09:00至5月19日24:00,2026年5月月内绿色电力交易无需关联至用户或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后续月份绿电需求电量确认及绿电套餐签订截止时间详见每月电力交易机构发布的电力市场交易时间安排
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26-05-09
已在南方区域省内市场完成注册且拟参与跨省“点对点”交易的经营主体,按照“一地注册、全国共享”的原则,应向首次办理注册手续的省级电力交易机构申请,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审核确认档案及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后,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2026-05-09
电力交易机构应分别结算居民和农业用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偏差电量。电网企业应向电力交易机构分别提供相关电量信息。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及分散资源按照聚合服务合同明确的电能量价格单独结算。
来源:电联新媒2026-05-07
加强对电力交易机构的监管,提高交易透明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电网企业应结合海上风电出力特性,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在保障系统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限电。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2026-05-07
重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要求,经商湖北、江西省能源局和重庆市经信委,我局组织电力交易机构研究起草了
来源:硕电汇2026-05-07
经营主体包括已在电力交易机构完成注册的各类型发电企业(含抽水蓄能电站)、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以及一个全新的类别——新型经营主体。
来源:济南市发改委2026-05-07
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与电力交易机构,推动辅助服务市场品种进一步丰富,拓展虚拟电厂参与调频、爬坡等交易渠道。
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2026-05-06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地方主管部门通知电力交易机构对该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出”之规定,于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3日通过湖南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对湖南巨能售电有限公司等6家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售电公司进行了公示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2026-05-06
电力交易机构根据集中报价群组ip等信息,允许集中报价群组各发电企业在指定报价场所进行集中报价;未履行申请程序或申请未获批的发电企业不得在同一报价场所进行集中报价。...重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要求,经商湖北、江西省能源局和重庆市经信委,我局组织电力交易机构研究起草了
市场运营机构包括区域电力调度机构、省级电力调度机构和区域电力交易机构、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参与省间电力现货市场的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可参与互济交易。
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4-30
电力交易机构应进一步推动电力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交易信息共享互认,实现“一个平合申报、披露,省内省间平台共享”。...请电力交易机构加强对经营主体的宣贯培训、信息披露、风险防控等相关工作。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能源局2026年3月27日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4-28
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电力交易机构开展中长期分时段交易(不少于24个时段)。...零售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电力交易机构制定适应市场实际的零售套餐类型,售电套餐应约定分时电量、分时价格等参数,并可按月调整,实现批发与零售价格传导。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2026-04-28
市场运营机构包括区域及省级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详情如下:
来源:广西电力交易中心2026-04-27
21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的通知 (2026年第一批)各经营主体: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第二十七条“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征得地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暂停其交易资格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6-04-24
如果是走正常的电力交易机构结算流程,这句话根本不适用。而且,889号文同时规定:“电力用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并由电网企业承担电力用户侧欠费风险。”这是基础义务,不是附条件的。
来源:黄师傅说电2026-04-24
第五条规定由电力交易机构开展市场注册服务,运维交易平台的市场注册业务功能,并与其它相关系统的注册信息实现交互。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6-04-24
经营主体可在任一电力交易机构注册,一地注册、全国共享。经营主体退出市场后,停止其所有省间电力现货交易活动。强制退出的经营主体,1年内不得参与省间电力现货交易。...电力交易机构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向相关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出具上月结算依据(核对版),相关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异议反馈(如有)和确认,逾期视为已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