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2024-08-02
电网企业要进一步加快用电计量装置和信息化系统的改造升级。(三)其他未尽事宜,继续按照《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021〕878号)执行。
来源:广州市场监管2024-0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
来源:昆明市工信局2024-06-26
第四十四条 用电计量装置出现故障、计量失准时,供电企业应当免费予以维修或者更换,但因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用户应当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必要时配合进行停电操作。
来源:山东人大2024-06-12
第三十二条 用电计量装置应当经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用户发现用电计量装置及相关装置发生故障、损坏或者丢失,应当及时通知供电企业,由供电企业按规定予以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更动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及相关装置。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4-04-18
再如原《规则》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供电企业应当按国家批准的电价,依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电费,按期向用户收取或通知用户按期缴纳电费。第九十五条规定的电度电费按国家规定的目录单价计算。
来源:河北人大2024-04-07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以下窃电行为:(一)擅自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接线用电;(二)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三)伪造、开启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四)故意损毁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或者故意破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的准确度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2024-03-21
再如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供电企业应当按国家批准的电价,依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电费,按期向用户收取或通知用户按期交纳电费,第九十五条规定的电度电费按国家规定的目录单价计算,电力体制改革后,电价发生了重大变化
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03-04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5)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6)采取非法技术手段给电费充值卡充值并使用该充值卡充值后用电;(7)采用其他方法窃电);5、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
来源:河北人大2023-12-15
窃电行为包括:(一)擅自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接线用电;(二)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四)故意损毁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或者故意破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的准确度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3-09-15
如将供电企业恢复供电时间由3天内压减为24小时; 按实际用电天数对未装用电计量装置的临时用电用户清算预收电费;删除了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不足1元按1元收取的要求;优化了表计损坏、丢失的赔偿责任;明确了新装
来源:河北省司法厅2023-06-27
;(四)故意损毁用电计量装置或者破坏用电计量装置的准确度;(五)安装、使用窃电装置;(六)使用伪造、变造或者非法充值的电费卡充值用电;(七)采用其他方式窃电的。...第五十九条【窃电行为】下列行为属于窃电行为:(一)擅自在供电企业或者其他电力用户的供电、用电设施上接线用电;(二)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三)伪造、开启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23-06-01
第三十五条 用电计量装置出现故障、计量失准时,供电企业应当免费予以维修或者更换,但因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用户应当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必要时配合进行停电操作。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3-05-29
配合省级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情况开展调研,推动已建设施用电计量装置改装,设置独立电表,运用电力大数据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来源:甘肃省政府2023-04-19
;(三)伪造、非法开启法定的或者经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的;(四)故意损坏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五)故意使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用电的;(六)采用其他方法窃电的
来源:甘肃人大网2023-03-31
(三)伪造、非法开启法定的或者经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的;(四)故意损坏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五)故意使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用电的;(六)采用其他方法窃电的
来源:市场监管半月沙龙2023-02-09
浦东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
来源:常熟司法行政在线2022-12-06
2022年7月,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
来源:广州人大2022-11-25
第三十七条【信息查询及计量异议处理】用电计量装置出现故障、计量失准时,供电企业应当免费予以维修或者更换,但因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用户应当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必要时配合进行停电操作。
来源:中国浙江人大2022-10-14
依照前款规定送检的用电计量装置经检定合格的,检定费用由用户承担;用电计量装置经检定不准确的,检定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退补电费。...用户对用电计量装置准确性有异议且不认可现场检测结果的,可以委托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供电企业应当及时与用户就更换用电计量装置时间、计量检定机构、送检程序等达成协议并按照约定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