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藏发改委政策法规处2023-12-01
原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防控生态风险,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第四十一条 国家加强对气候变化及其综合影响的监测,建立气候变化对青藏高原生态系统、气候系统、水资源、珍贵濒危或者特有野生动植物、雪山冰川冻土和自然灾害影响的预测体系,完善生态风险报告和预警机制,强化气候变化对青藏高原影响和高原生态系统演变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