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生态环境2022-11-24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及《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第15项之规定,依法对该企业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18
注重“柔性执法”,制定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探索包容审慎监督执法,完善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优化执法监管平台,构建执法数据传输交换支撑体系,实现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留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17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山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公告,拟对部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罚或首违不罚,详情如下:关于征求《山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来源:九江生态环境2022-10-11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规定,依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结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
来源:湖北生态环境2022-10-11
为在生态环境领域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企业自觉守法,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4月出台了《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共明确了15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09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注重“柔性执法”,落实广东省及肇庆市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要求,完善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30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注重“柔性执法”,制定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探索包容审慎监督执法,完善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
来源:EEHS2022-09-08
例如:上海发布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中,第5、8项要求企业必须当场整改方可免罚。...例如,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安徽省司法厅印发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中,将“轻微”等同于“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23
第四条 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批评教育、签订承诺书、帮扶指导等措施,促进行政相对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28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2022)》,共二十余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被纳入清单,满足适用条件可免于处罚。...详情如下: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2022)》的通知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厅各处室,省监测中心,厅属各单位:为了在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执法方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26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金华市委改革办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经济稳进提质攻坚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7-25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司法厅分两批出台《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细化27条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20
湖南省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衡阳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共18种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可免受环境行政处罚。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2-07-13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助力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十条政策措施,在生态环境领域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积极适用省级及各地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06-20
为规范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工作办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5
附件: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批)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司法厅2022年5月30日 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批)下列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15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实际
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04-02
2022年2月21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鄂环发〔2021〕27 号)序号1的适用条件规定,对该公司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23
注重“柔性执法”,完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探索包容审慎监督执法,完善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2-03-15
,在生态环境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优化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6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司法厅印发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