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9-02-18
目前,江苏省尚未建立统一的生态修复基金。在案件审判中,宿城生态保护审判庭无法直接收取或者判决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因此采取了教育动员被告人自愿缴纳修复生态资金的方式。
来源:华龙网2018-01-26
同时,建立基金管理制度,对环境生态修复基金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监督范围、执行流程、监督措施、公示等程序和要求进行明确,待经验成熟时形成规范性文件,为统一有效开展生态修复提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