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贺州天平之声2024-02-01
近日,昭平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跨省区倾倒危险废物的案件,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官某、高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两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2023-11-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同时按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此案件涉嫌污染环境罪。...敖汉旗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史某某等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关涉案人员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到1年不等,并处罚金。【启示意义】本案发生地点位于戈壁沙漠边缘,较为隐蔽,接群众举报得以告破。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1-16
2023年5月24日,安仁县人民法院对曹某军等7名犯罪嫌疑人以污染环境罪依法分别判处十一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8万至40万元不等罚金。...8月10日,吴中区检察院向吴中区人民法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7名被告人及两家被告单位提起公诉。9月7日,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该案。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将于近日宣判。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1-07
2023年2月9日,平桂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钟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吴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黄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