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2024-07-17
(三)整治验收阶段(2024年9月)2024年9月底前完成行业整治验收,编制整治成效自评估报告,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抽查复核和大气污染污染物排放监测。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7-01
各省辖市(区)要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要求,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门禁系统、用电监管等科技手段,动态监督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运输方式与管理、应急减排措施落实等情况,引导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时刻坚守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2024-05-23
市、县(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以及有害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十堰市人民政府2024-05-16
督促企业履行源头风险管控责任,对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名录(2018年)》,开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2024-04-19
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监测执法能力建设,深化港口、船舶污染联防联治,加强沿海地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强化中山市域以及珠三角区域大气管理协调机制建设,建立大气污染事故预报预警系统,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来源: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24-03-29
第五十五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确定的省级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加强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对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加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措施,限期实现水环境质量达标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4-03-05
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提出,要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和精细化管理转变,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到2025年底,重点区域力争6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01-18
鼓励开发区委托第三方治理企业提供包括环境污染问题诊断、系统解决方案,污水和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烟气治理、污染物排放监测以及监管信息平台等环境综合治理服务,提升开发区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水平,培育壮大环境服务业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01-09
来源: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3-12-0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有关规定;(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业废水、废气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设施以及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组织开展园区污染物排放监测
来源: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3-11-23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监测。
来源:三明市政府2023-10-17
附件:1.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度安排表2.水泥粉磨站企业超低排改造进度安排表3.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4.无组织排放控制及清洁运输要求5.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安装点位6.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关键系数
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3-10-16
根据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方案,依托市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初步排查出我市涉新污染物的重点区域、流域、湖泊,逐步对水体、土壤中新污染物开展环境调查监测,对重点行业以及陕州区静脉产业园、义马市煤化工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排放监测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9-15
(三)利用单位应确保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应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09-07
第十五条尾矿库闭库后,渗滤液收集设施、尾矿水排放监测设施要继续正常运行,并定期开展水污染物排放监测。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09-06
7.1.3集中连片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酒企自建污水处理站要加强自行监测,对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的频次、采样时间等按照hj1085- 2020执行。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3-08-2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有关规定;(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业废水、废气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设施以及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组织开展园区污染物排放监测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2023-08-1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8-11
排污单位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并保证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和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7-19
排污单位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并保证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和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