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5-02-11
2.2.3 施工总承包:施工内容为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土建(含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室内装饰装修、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化...、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消防系统、建筑防雷、抗震支架、正式用电工程(不含外接电)、供水、污水处理、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充电桩、景观、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等)、绿化、铺装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