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03-27
不足五十万元的,公开期限六个月;(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公开期限一年;(四)行政处罚同时被实施查封扣押,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的,公开期限一年六个月;(五)按日连续处罚的
来源:贵州人大2024-02-26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噪声,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02-23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2024-02-22
对拒不整改的,应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要及时进行复查、跟踪检查,帮扶指导环境问题整改到位,限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事项。每月将案件进展情况在淮南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1-23
【按日计罚】 排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实施该违法行为或者拒绝、阻挠复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
来源:云南人大2023-12-22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08
第六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09-26
对偷排偷放、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通过停产整治、按日连续处罚、吊销排污许可证等手段依法严惩重罚。情节严重的,经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9-07
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罚,并按规定下调绩效分级。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3-08-28
第八十四条 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一)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来源:黄冈市人民政府2023-07-10
加强证后执法监管,优化执法方式,推进非现场监管,对突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吊销排污许可证等方式依法惩处(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2023-07-03
具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具体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上海人大2023-06-27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浦东新区城管执法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5-24
加强证后执法监管,优化执法方式,推进非现场监管,对突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吊销排污许可证等方式依法惩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5-04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4-26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4-17
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落实。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力度,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督查检查。
来源:衢州生态环境2023-04-06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要求记录台账或台账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每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按日计罚);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04-03
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的出现,打破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的限制,使“罚无上限”,违法时间越长,罚款数额越高,从而实现过罚相当,达到督促违法行为及时改正的目的,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