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淮南市生态环境局2026-10-14
深化总量控制、环评审批、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制度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建立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
来源:人民保定2026-10-13
“县级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削减任务,制定本区域具体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十三、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区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等条件,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并组织落实煤炭消费削减任务。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2026-10-13
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减少高铊、高镉、高砷等矿石原料使用。强化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监管,开展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治理。(六)深入开展新污染物治理。
来源: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10-12
用足用好“绿电园区”试点、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强化优质项目用能保障,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引进落地。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2026-10-12
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探索制定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等量减量制度,推动煤炭消费达峰。在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科学布局建设支撑性煤电项目,适度布局气电。
来源:美丽山东2026-10-12
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与排污许可制衔接。(二十七)强化绿色发展政策供给。...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和分散低效用煤,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保持下降趋势。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10-12
来源:重庆市开州区发改委2026-10-10
季度总量控制。全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装机容量达到当季度发布量后,本季度不再受理项目备案。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6-10-08
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实施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和退出行动,加快推动新一代煤电升级改造建设,推动煤电机组由基础保障性电源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变。
来源: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6-09-30
2.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遵循国家、省污染物减排框架体系,科学确定水泥、焦化、化工等行业重点减排工程,细化工程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6-09-30
实行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十五五”期间,林地定额4万公顷、草地定额12.05万公顷。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年森林采伐限额768.01万立方米,确保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完善森林保险制度。
来源:容县人民政府2026-09-30
深挖工业、农业、生活领域水污染物减排潜力,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全面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与常态化规范化监管,推进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三污同治”,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规范生产流程与排污行为
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2026-09-29
上海 总量控制,产业牵引《上海市绿电直连有序发展工作方案》(沪发改能源〔2026〕140号)与其他四省(市)“以荷定源”的消纳逻辑不同。
来源:河北人大2026-09-29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分解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6-09-28
9月22日,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主办、中国能源报提供媒体战略支持的“2026年中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过去十余年,我国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之路——不是简单 “去煤化”,而是立足资源禀赋,谋求发展与安全,平衡兜底保供与绿色转型,推动煤炭产业朝着清洁高效低碳的方向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6-09-28
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稳妥推行碳排放权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加强总量控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生态环境统计等制度融合衔接。开展第三次污染源普查。(二)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9-28
有序扩大广东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结合我省碳排放双控目标,加强配额总量控制,逐步收紧免费配额比例和年度下降系数,推动企业加快低碳化改造。
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6-09-28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6-09-24
“双碳”背景下支撑“电—碳—证”机制协同的相关思考余雪 陈伟伟 翟旭京 王晓斌国家“十五五”规划明确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将碳排放双控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五年规划实施体系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09-24
第二项修改为“(二)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以及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其中,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未达到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