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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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4-05-16

      第五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三十二条【建筑施工噪声定义】 本条例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05-14

      印发实施广州市2024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继续大力推动交通运输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做好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调整工作。

      来源:上饶市人大常委会2024-04-22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罚:(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2024-03-22

      将工业企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机动车违禁鸣笛和“炸街”等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执法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先河智造 | XHSN-301环境噪声监测仪助守宁静空间

      来源:先河环保2024-03-04

      适用于城市功能区声环境噪声监测、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等领域。

      来源:贵州人大2024-02-26

      第五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三十六条 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或者省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4-02-26

      指导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施工单位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沟通交流和共建机制,在做好噪声污染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探索实施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经济补偿制度。...桩基作业等高噪声施工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做好信息公示公告,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根据施工场地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和声源位置的布局,在能反映建筑施工噪声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较大影响的位置布设点位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3-12-13

      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第十五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查处:(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11-13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治污责任有效落实,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得到有效控制,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10-13

      结合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特点,分门别类细化重点领域监管,鼓励典型示范引领,提高噪声污染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坚持形成合力,社会共治。...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开展施工作业的,应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噪声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根据施工场地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和声源位置的布局,在能反映建筑施工噪声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较大影响的位置布设点位

      银川市噪声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3-09-13

      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分别占噪声源构成10.3%和2.8%。...定期组织召开建筑施工噪声防治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文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征求意见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2023-09-11

      规范管理建筑施工噪声。严格建设审批,执行建筑噪声施工许可证制度。将建筑噪声控制纳入环评和排污申报内容。

      来源:银川市人大常委会2023-09-07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六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3-08-28

      第七十一条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确定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

      齐齐哈尔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来源: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2023-08-23

      结合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特点,严格责任制度落实,细化重点领域监管,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提高噪声污染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坚持稳中求进,综合施策。

      泰兴:关于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2023-08-15

      3.住建局: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噪声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二)职能单位1.泰兴生态环境局: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商业经营场所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固定设备(高音喇叭除外)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08-11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治污责任有效落实,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得到有效控制,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安徽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08-09

      《安徽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健全全省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体系,以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为基础,以噪声源头管理和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2023-08-04

      第十七条(查处职责)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查处:(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

      《贵港市“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发布

      来源:贵港市生态环境局2023-07-06

      实施多部门联动,加大对违规施工行为的惩戒力度和公开曝光力度,重点加大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力度,通过城市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和房地产业协会等,督促城区建筑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有效减少、减轻夜间施工噪声对城区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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