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葫芦岛市城建局城建科2024-12-09
第二十八条【违法排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建筑垃圾处置费用。
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2024-12-09
处理对象为饶河县内产生的一般生活垃圾(不含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危废、大件垃圾等其他垃圾),日处理量为100吨,采用两条日处理50吨生活垃圾炉排炉生产线。...处理对象为饶河县内产生的一般生活垃圾(不含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危废、大件垃圾等其他垃圾),日处理量为100吨,采用两条日处理50吨生活垃圾炉排炉生产线。
来源:宿州市人民政府2024-11-18
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垃圾和危险废物。建筑垃圾进入收集系统前宜根据收运车辆和收运方式的需要进行破碎、脱水、压缩等预处理。
来源: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11-04
第二十七条 【消纳场所职责】建筑垃圾消纳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擅自关闭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者拒绝消纳经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二)按照规定受纳、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垃圾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4-10-30
开展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行业产生工业垃圾的综合利用方式研究项目,推广工业垃圾精细再分拣模式,推进船舶制造业工业垃圾综合利用。探索炉渣与建筑垃圾协同处置利用途径,不断提升炉渣资源化利用水平。
来源:崇明区人民政府2024-10-30
来源: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2024-10-30
来源:拉萨市人民政府2024-10-16
第二十三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消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废物;(二)不得擅自关闭或者拒绝接收建筑垃圾;(三)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围挡,配备清洁运输车辆的相关设备设施
来源:贞兴县人民政府2024-09-29
掺烧工业固废后规模为:生活垃圾480t/d、桔梗5t/d、绿化垃圾10t/d、装修垃圾3t/d、医疗终端垃圾6t/d、餐厨终端垃圾3t/d、其他一般可燃工业垃圾22t/d、污泥15t/d、煤矸石56t/...贵州省黔西南州贞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依托现有的焚烧发电项目进行掺烧工业固废后规模为:生活垃圾480t/d、桔梗5t/d、绿化垃圾10t/d、装修垃圾3t/d、医疗终端垃圾6t/d、餐厨终端垃圾3t/d、其他一般可燃工业垃圾
来源:高能环境2024-07-24
本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燃料是城市固体废物,日常垃圾处理能力考虑为690t/d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配备1台机械炉排焚烧炉和1x15mw冷凝汽轮发电机组。
来源: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07-18
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工业垃圾,不得将有毒有害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一)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二)实施分区作业,采取围挡、覆盖、喷淋、道路硬化或者其他抑尘措施,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三)按月报送建筑垃圾处置台账,或设置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网的设备实时传输信息
来源:尤溪县城管局2024-07-16
本项目服务区范围: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大田县及沙县区,主要为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垃圾(泡沫、塑料等)和市政污泥(含水率公示如下:目前,我中心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来源:公众号“饕蚊遥叹”2024-06-21
首先,这种”掺烧“需求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可不可以烧工业垃圾和污泥的问题,二是如何烧的问题。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可不可以烧工业垃圾和污泥?...而工业垃圾和污泥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危废,需要根据《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仔细甄别。关于如何烧的问题,就又回到前面关于垃圾焚烧的核心问题,针对掺烧工业垃圾和污泥,一是热值如何保证?二是污染物如何控制?
来源: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06-14
三、工作措施(一)全面实施建筑垃圾源头分类我市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垃圾应当在产生地就地完成分类,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垃圾和有害垃圾等各项目应建立各类建筑垃圾分类台账
来源: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4-05-28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
来源:安化县人民政府2024-05-23
开展食品和竹木加工业垃圾生物质化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污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完善城乡再生资源收运体系。
来源:安化县人民政府2024-05-22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4-05-22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2024-03-27
原则上可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应优先综合利用;列入可焚烧、填埋的工业垃圾清单的一般工业固废(见附件1),可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填埋设施或燃煤电厂进行协同处置,实行单独称重计量、单独付费;可焚烧处置的一般工业固废应优先焚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