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2024-08-13
第八条 【规划制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固体废物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内容应当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空间布局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02-01
第二十二条〔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 产生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制定相关计划逐步消纳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