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6-05-06
其中,上网环节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用折价、输配电价、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浮动。
来源:朗新能源研究院2026-04-22
通过拉大峰谷电价差,鼓励居民在低谷时段使用洗衣机、充电桩等设备,已有部分省份在居民电采暖用户中试点峰谷分时电价。差异化激励:针对不同属性用户(如多人口家庭、合租户)设计更灵活的套餐。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6-04-20
引导企业根据两部制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政策,优化用能方案。推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合理调整终端销售价格。加快推进园区集中供热。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培育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6-03-27
引导企业根据两部制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政策,优化用能方案。推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合理调整终端销售价格。加快推进园区集中供热。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强口岸、船闸收费监督,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3-26
“每天都在算投资收益,各地规则都在变……”“固定规则还好说,现在峰谷浮动比例不固定,储能更难搞了……”近期,多地明确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峰谷分时电价”,导致众多储能“一线”人员疲于投资收益测算模型的修订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6-03-23
若零售电价与电力批发市场价格(含电能量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进一步挂钩,形成动态峰谷分时电价或动态尖峰电价机制,将为虚拟电厂提供更精准的价格信号,显著增强其响应能力与经济收益。二是需求响应调度模式。
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2026-03-17
月新增跨省跨区应急调度价差损益;辽宁在2025年12月新增跨省跨区应急调度电费;广西在2025年12月增加了辅助服务费用,在2026年2月增加了核电差价合约费用;贵州在2026年2月新增煤电容量电费、优先发电新增损益、峰谷分时电价损益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6-03-13
阅读全文:贵州补充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参与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9、《关于开展江苏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苏电注册公告2026-17号)1月31日
来源:山西省发改委2026-03-03
其中,上网环节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用折价、输配电价、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浮动。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3-03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6-03-03
其中,上网环节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用折价、输配电价、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浮动。...其中,上网环节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用折价、输配电价、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浮动。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6-03-02
与此同时,峰谷分时电价行政管制的退出,进一步加剧了电价的市场化波动。...1月,峰谷分时电价行政管制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市场化定价机制全面铺开,陕西、辽宁等地不再执行固定的峰谷浮动比例,而是由批发侧现货市场价格直接传导至零售侧。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6-02-14
安徽:对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试行节假日深谷电价,午间11:00-15:00设置为深谷电价时段。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02-13
可以在建筑工程奖项的评审中予以加分奖励,并计入企业信用信息;(五)应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在核算建筑能耗时,其常规能源替代量抵扣相应的能耗量;(六)星级居住建筑利用热泵技术供暖制冷的,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6-02-09
针对返乡高峰用电需求,该公司组织共产党员服务队员对辖区内公共充电桩及私人充电桩开展专项安全巡查,结合特殊天气做好供电保供预案;同步向用户发放安全充电宣传资料,细致讲解峰谷分时电价、“三零”服务等惠民政策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2-03
1月22日,贵州发改委印发《关于补充完善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其中明确,自2026年2月1日起,上网电价(交易电价或代理购电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参与浮动,输配电价(包括输配电量电价和容/需量电价)、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6-01-29
贵州:2026年1月21日发布《关于补充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6年3月1日起,根据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求,对直接参与批发侧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1-26
对直接参与批发侧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对参与零售侧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零售穿透部分用电量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原文可见: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补充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6)47号)
来源:贵州省发展改革委2026-01-26
自2026年3月1日起,根据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求,对直接参与批发侧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对参与零售侧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零售穿透部分用电量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