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肥市生态环境局2023-11-23
推动能力富余的本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及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置的前提下,可焚烧减量类的一般工业固废纳入到我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具体建议名单详见附件2。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3-07-07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的函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7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9-3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本行政区域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医疗废物设施清单,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