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2021-04-27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0〕33号);6.原国家安监总局、原电监会关于发电、电网、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文件;7.
来源: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2020-11-25
“安康杯”是由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安监总局发起的全国安全生产荣誉,成为企事业单位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形式。
来源: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2020-06-19
能源法的困局和出路专家名单石少华: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原国家安监总局政法司副司长(巡视员)吴姜宏: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副主任、国家电投总法律顾问吴钟瑚: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顾问兼学术委委员
来源:必达福环境技术2020-06-15
2018年,国家安监总局共取缔关闭存在隐患的粉尘涉爆企业2670家。
来源: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2020-06-08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全国范围内的大部分企业,粉尘的浓度都存在明显超标的现象,超标浓度从几十倍到上百倍不等,此类现象都为水泥粉产污染治理敲响了警钟。
来源:广东化工2020-06-04
2018 年4 月,本项目通过原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重大隐患攻关专项验收。...通过对铝粉尘爆炸机理以及爆炸事故典型案例的分析,笔者所在的公司立项研发本质安全型的铝尘防爆工艺技术,并申报获批2016 年度原国家安监总局重大隐患攻关专项。
来源:中国城市能源周刊2020-05-22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城市能源周刊”作者:张胜杰)01意见稿体现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共识原国家安监总局政法司副司长、巡视员 石少华意见稿较好顺应了党和国家对国家能源发展改革方面实施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指示。
01意见稿体现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共识原国家安监总局政法司副司长、巡视员 石少华意见稿较好顺应了党和国家对国家能源发展改革方面实施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指示。
来源: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2020-05-12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原国家安监总局政法司副司长(巡视员)石少华指出,《能源法》不会是百科全书,它要解决一些重大问题、原则性、制度性、引领性规定,还要解决能源单行法无法解决的问题。
来源:中国能源法律网2020-05-11
在线座谈会上,先后有16位嘉宾作了主题发言:能源法研究会会长、原国家安监总局政法司副司长、巡视员石少华,能源法研究会顾问、学术委委员、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主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03
2020年3月31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为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0-30
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和本单位变更管理制度,变更计划必须充分论证,变更实施必须严格审批,变更完成必须验收建立档案。
来源:陕西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供电分公司2019-10-18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证件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日前,眉县供电分公司按要求,组织公司第三批12名特种作业人员在集团公司培训中心进行了特种作业证专题培训考试
来源: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2019-07-04
(四)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落实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环境标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通知》要求,推动各水泥企业(集团)要重点开展企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工作,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和管理台账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9-04-30
此次发生爆炸的是该厂内一处生产装置,爆炸物质为苯,虽然具体引发原因尚未明晰,但资料显示该厂2015年5月、2017年7月两度被当地环保局通报,2018年2月甚至还被国家安监总局发出的督促整改函点名批评,
来源:兴园研究2019-04-10
no.3:危化品运输点威胁据国家安监总局统计,近10年我国发生的危化品事故中,77%发生在运输阶段。
来源:福建省公共服务电子交易平台2019-03-1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由投标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来源:风险与应急管理一站通2019-02-18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提出安全监管方面的设想:1、针对建设了沼气的收集、处理、压缩、灌装等设备的垃圾填埋场,应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来源:四川省环境厅2018-12-21
经什邡市环保局会同市安监局调查核实,硫酸锌溶液未列入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中,故该企业生产产品硫酸锌溶液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来源:中国化工报2018-10-13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注销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