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人大2024-10-11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
来源:镇江市司法局2024-08-23
第十一条【核查报告制度】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流向、主要污染物成分、利用处置方式可行性、贮存能力和贮存设施规范性等的核查,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2024-08-13
第十五条 【台账记录和申报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台账记录的责任人,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第二十八条 【违反台账记录和申报要求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申报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2024-07-19
全面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开展第三方核查和审计,摸清各类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