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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6-01-30

      关于“多地清退大量售电主体”,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售电公司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暂停其交易资格”,同时也规定“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启动强制退出程序”。...【经济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2025年多地清退大量售电主体,2026年各地电力交易方案在多个维度上加强了对售电公司的规范与约束。当前我国售电市场发展情况如何?下一步,对售电市场高质量发展有什么新考虑?

      来源:南方电网报2026-01-13

      截至2025年底,已有超过80家跨境购售电主体在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市场活跃度稳步提升。2025年,云南电力市场跨境交易电量超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超18%。

      来源:能源新媒2026-01-09

      对于需要稳定现金流以履行保供职责的售电主体而言,频繁出现的价差风险、对冲工具不足与信息不对称,会把它们逼入保守甚至自我退出的路径,最终可能导致市场的参与主体变得更少、更集中,反过来又弱化了市场竞争。

      深度 | 电改十年 售电公司何去何从

      来源:电联新媒2026-01-05

      当时的政策设想很清晰:通过引入多元售电主体,打破售电环节的单一供给,让用户拥有选择权,让价格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并倒逼供电服务与用能效率提升。...市场主体:三类售电公司与“自担风险、自负盈亏”2015年电改配套文件明确了售电主体分类、准入条件与基本义务,并强调“以服务用户为核心”,要求售电公司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来源: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2025-12-29

      自治区绿色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为持续拓宽新能源消纳途径,12月15日内蒙古电力交易公司会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首次开展2026年跨省跨区年度(多月)绿色电力交易,蒙西地区65家新能源场站与北京地区31家购、售电主体达成

      来源:鱼眼看电改2025-12-29

      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差别化政策等确定并公 布可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准入标准。按电压等级分期分批放开用户参与直接交易。...有序探索对符合准入标准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赋予自主选择权,确定交易对象、电量和价格,按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向电网企业支付相应的过网费,直接洽谈合同,实现多方直接交易,短期和即时交易通过调度和交易机构实现

      华东能源监管局加强电力中长期批发交易监管:不得实行串通报价、特定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2025-12-24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扰乱市场,不得区别对待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详情如下:

      海南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发电企业初期主要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企业

      来源:海南电力交易中心2025-12-22

      为确保绿色电力全生命周期的追踪溯源,绿色电力交易结果应明确购、售电主体的对应关系。详情如下:

      来源: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5-12-12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2-12

      42家发、售电企业集中设展,多家购售电主体成功签订了多年期绿电合作框架协议,现场达成意向交易电量高达89亿千瓦时,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12-09

      不得串通报价、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不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

      安徽电力市场2026年年度交易风险提示:选择售电公司需慎重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5-11-20

      电力用户应熟悉市场交易规则,了解和掌握2026年零售代理合同示范文本内容、零售套餐参数的含义及计价方式,规范签订零售代理合同,拒绝签订“空白合同”,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杜绝在年度交易期间与多家售电主体签订零售代理合同

      来源:中燃集团2025-11-12

      唯一配售电主体支撑区域能源体系建设根据公开资料,衡阳中燃是衡山科学城26.5平方公里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区域内唯一的配售电运营主体,依法享有该区域内的电力及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

      北京市2026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对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按绿电交易结算电量给予每度电0.02元的奖励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10-31

      不得串通报价、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不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

      北京市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总电量规模950亿千瓦时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10-31

      不得串通报价、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不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5-09-18

      市场售电主体注册数量超过36万户,市场化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超75%,均居全国首位,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超85%。融入云南新一轮打造营商环境三年行动,160千瓦及以下业扩投资全面延伸。

      贵州现货环境下经营主体现货交易申报权限申请管理及中长期交易准入范围明确工作指引

      来源:贵州电力交易中心2025-09-12

      (三)售电主体现货交易申报权限申请流程1....(四)售电主体负责向交易中心提交新增、变更或取消现货申报权限申请,新注册的售电主体还需同步向交易中心提交注册申请,负责新增、变更或取消现货申报权限同时中长期批发合约和零售合约的同步处理。

      深度 | 新能源大基地参与市场的难点与建议

      来源:电联新媒2025-09-02

      不同层次市场间价格机制应进一步衔接,省间市场和省内市场应保持衔接协同的限价水平;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量推动跨省跨区市场和省间市场/区域市场的“报价衔接”,探索一次报价的可能性;同时,进一步扩大省间购售电主体范围

      来源:南方电网报2025-08-08

      目前,市场注册经营主体数量已超22万个,约占全国经营主体总数的26%;广东售电主体总数达441家,居全国首位;云南市场化电量占总用电量的81%,居全国首位。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5-07-16

      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战略背景下,售电侧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售电主体多元化格局加速形成。...一、国内售电主体格局自2015年电改以来,我国售电市场经过不断演进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商业格局。当前,国内售电公司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发售一体型售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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