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电力交易中心2025-12-22
为确保绿色电力全生命周期的追踪溯源,绿色电力交易结果应明确购、售电主体的对应关系。详情如下:
来源: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5-12-12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2-12
42家发、售电企业集中设展,多家购售电主体成功签订了多年期绿电合作框架协议,现场达成意向交易电量高达89亿千瓦时,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12-09
不得串通报价、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不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5-11-20
电力用户应熟悉市场交易规则,了解和掌握2026年零售代理合同示范文本内容、零售套餐参数的含义及计价方式,规范签订零售代理合同,拒绝签订“空白合同”,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杜绝在年度交易期间与多家售电主体签订零售代理合同
来源:中燃集团2025-11-12
唯一配售电主体支撑区域能源体系建设根据公开资料,衡阳中燃是衡山科学城26.5平方公里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区域内唯一的配售电运营主体,依法享有该区域内的电力及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10-31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5-09-18
市场售电主体注册数量超过36万户,市场化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超75%,均居全国首位,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超85%。融入云南新一轮打造营商环境三年行动,160千瓦及以下业扩投资全面延伸。
来源:贵州电力交易中心2025-09-12
(三)售电主体现货交易申报权限申请流程1....(四)售电主体负责向交易中心提交新增、变更或取消现货申报权限申请,新注册的售电主体还需同步向交易中心提交注册申请,负责新增、变更或取消现货申报权限同时中长期批发合约和零售合约的同步处理。
来源:电联新媒2025-09-02
不同层次市场间价格机制应进一步衔接,省间市场和省内市场应保持衔接协同的限价水平;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量推动跨省跨区市场和省间市场/区域市场的“报价衔接”,探索一次报价的可能性;同时,进一步扩大省间购售电主体范围
来源:南方电网报2025-08-08
目前,市场注册经营主体数量已超22万个,约占全国经营主体总数的26%;广东售电主体总数达441家,居全国首位;云南市场化电量占总用电量的81%,居全国首位。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5-07-16
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战略背景下,售电侧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售电主体多元化格局加速形成。...一、国内售电主体格局自2015年电改以来,我国售电市场经过不断演进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商业格局。当前,国内售电公司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发售一体型售电公司。
来源:南网50Hz2025-06-30
广东售电主体总数达441家,居全国首位。云南市场化电量占总用电量的81%,居全国首位。在区域电力市场价格激励下,市场主体将拥有更灵活、更经济、更清洁的选项。
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2025-06-30
若预计现货价格将走低,不受限价约束的新能源与售电主体不必硬挤在312.8元/mwh——完全可以挂出略低于312.8元/mwh的价格,提高能量块成交几率。
来源:海南电力交易中心2025-06-17
为确保绿色电力全生命周期的追踪溯源,绿色电力交易结果应明确购、售电主体的对应关系。海南启动常态化开展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后,应按照相关规则开展分时段或带电力曲线的绿色电力交易。
来源: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2025-06-16
独立储能、虚拟电厂作为售电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时,参照发电企业相同交易规则执行。
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2025-06-11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详情如下: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5-05-30
“过去十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主要侧重于市场机制的改革,购、售电主体市场意识明显增强,但机制改革与体制改革之间、各种市场机制之间的协同性欠佳,如电力规划与价格政策及市场机制之间、省域电力市场结构与市场模式之间
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2025-05-28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