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2018-05-29
公约管控的原生汞矿开采、含汞电池等添汞产品生产、电石法聚氯乙烯用汞工艺、燃煤电厂等大气汞排放和释放、含汞废物和污染场地等涉汞行业和领域,在中国均存在。
来源:《环境与污染》2018-05-14
随着汞公约履约进程的到来,结合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低汞、无汞技术及汞回收利用技术必将是未来几年发展的趋势和必然要求,因此,应鼓励含汞电光源、含汞电池、体温计、血压计等有用汞行业的低汞、无汞技术及汞回收利用技术的研发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7
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旧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等回收网络,开展废弃荧光灯管和含汞电池分类回收和处理。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与再利用。
推进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试点工作,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旧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等回收网络,开展废弃荧光灯管和含汞电池分类回收和处理。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与再利用。
来源:史晨星2018-04-04
国外运营模式美国:生产者责任延伸+消费者押金制度针对废旧电池立法涉及联邦,州及地方 3 个层面,分别颁布《资源保护和再生法》、《含汞电池和充电电池管理法》等,针对废旧电池的生产、收集、运输和贮存等过程提出技术规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9
逐步淘汰现有镉镍电池、含汞电池、水银体温计和血压计、非医用非电子测量仪器。...加强水银体温计和血压计、牙科银汞合金、含汞电光源、含汞电池的绿色替代消费宣传,促进社会绿色消费理念的形成,减少含重金属消费品废物的产生。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8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04
鼓励大型石油化工等产业基地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三化工程,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开展废弃荧光灯管和含汞电池分类回收和处理
来源:CBC有色网2017-11-14
根据公约要求,禁止生产汞制剂、含汞电池,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和进出口附件大部分含汞产品(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的生产除外)。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
来源:绿色科技2017-11-08
如果生活垃圾能分类收集、分别处理,对其中的含汞电池、荧光灯、体温计等采取比一般生活垃圾更严格的防护措施。(5)制定完善的汞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全面的汞环境标准,包括排放标准和各种环境质量标准。
来源:康强网2017-10-18
对于含汞电池、荧光灯、体温计和血压计等我们常用的添汞产品,公约规定自2020年起禁止生产和进出口。这是我国独有的用汞行业,公约要求自生效后禁止新增使用汞。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09
开展废弃荧光灯管和含汞电池分类回收和处理。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与再利用。规范废硫酸、废抗生素药渣、废矿物油等分类收集、贮存、预处理和综合利用。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来源:澄源检测2017-09-25
如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禁止制造并进出口含有超过0.0005%产品重量的含汞电池或蓄电池;除了高精度电容和监控仪器中的开关和继电器,其他产品的开关或继电器的最高汞含量为20mg等。
来源:小木虫2017-09-25
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危害较大、列入危险废物控制名录的废电池主要有:含汞电池,主要是氧化汞电池;铅酸蓄电池:含镉电池,主要是镍镉电池。
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2017-09-14
《含汞电池和充电电池管理法》主要针对废旧二次电池的生产、收集、运输、贮存等过程提出相应技术规范,同时明确了有利于后期回收利用的标识规定。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7-09-13
来源:汞公约履约处2017-09-07
来源:中国石化新闻网2017-08-22
根据公约要求和前期评估,环保部给出了履约时间表,要求到2020年,淘汰含汞电池、荧光灯等未申请豁免添汞产品的生产和进出口,停止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的进出口,实现聚氯乙烯单体单位产品汞使用量比2010年减少
来源:中国石化新闻网2017-08-16
来源:环保部2017-08-16
五、禁止生产汞制剂(高毒农药产品),含汞电池(氧化汞原电池及电池组、锌汞电池、含汞量高于0.0001%的圆柱型碱锰电池、含汞量高于0.0005%的扣式碱锰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