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工信局2023-11-08
第十四条独立储能作为发电企业,储能交易按如下方式结算:(一)储能交易结算优先于其他电能量交易,月清月结,合同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
零售用户免责电量上限为其实际合同偏差电量,零售用户偏差调节系数为1.000的偏差电量不能用于售电公司申请免责;售电公司免责电量上限为证明材料中零售用户已获免责电量总和与售电公司实际偏差电量的较小值。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3-10-19
发电企业、批发市场用户、售电公司电力中长期交易的合同偏差电量,采取“月结月清”的方式结算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包括本月电力中长期市场实际上网电量、每笔合同结算电量/电价、交易合同偏差电量/电价,每笔合同结算费用、交易合同偏差费用等信息;(二)批发市场用户的结算依据。
来源:硕电汇2023-09-20
2、与代理购电衔接 预测各时段用电量与负荷曲线,通过参与场内集中交易方式(不含撮合交易)代理购电,形成分时合同。偏差电量以现货市场价格结算。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2023-05-04
配售电公司和参加市场化售电的企业应按规定执行政府批准的需求侧管理方案,实施需求响应、有序用电措施,导致的交易合同偏差电量,可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及程序予以免考。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2-12-22
二级用户季度偏差考核电费=所属售电公司批发市场季度偏差考核电费×50%×(二级用户季度合同偏差电量/所属售电公司所有二级用户季度合同偏差电量之和)详情如下: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12-19
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结算,月结月清,合同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批发用户、售电公司按照实际用电量、合同电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三者最小值作为绿色电力结算电量,并以此为依据划转绿证。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12-08
来源:浙江发展改革委2022-12-08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12-07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12-06
第四款明确“售电公司的结算依据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批发市场中与发电企业签订的每笔合同结算电量/电价、交易合同偏差电量/电价,每笔合同结算费用、交易合同偏差费用等,由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电力交易机构与售电公司确认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12-05
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结算,月结月清,合同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按照跨区跨省绿电交易、京津唐电网绿电交易次序结算。...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结算,月结月清,合同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按照跨区跨省绿电交易、京津唐电网绿电交易次序结算。7.规定了绿证划转。
来源:天津市工信局2022-11-17
绿色电力交易结算优先级最高,月清月结,合同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省间绿色电力交易优先于省内绿色电力交易结算。...第四章 交易结算第十三条绿色电力交易结算优先级最高,月清月结,合同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省间绿色电力交易优先于省内绿色电力交易结算。
(五)偏差电量免责因不可抗力、有序用电等原因产生偏差电量的批发用户和售电公司可以向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偏差免责申请及证明材料,售电公司证明由其签约零售用户证明构成,其中零售用户免责电量上限为其实际合同偏差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