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毛集实验区环保局2024-07-30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危废按照种类分类堆放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2024-07-19
支持探索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将收集单位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加强监管,鼓励收集单位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供延伸服务。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2024-07-12
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鼓励园区管理机构直接投资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12. 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07-05
落实《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07-03
完善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加快推进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建设。持续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加强废钢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废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4-06-14
探索建立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和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问题梳理、汇总、分析、通报,清单化抓好问题整改。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05-15
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规范建设含汞废物区域性集中处置中心和含铅废物利用处置中心,持续推进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生态保护补偿、废矿物油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等试点工作
来源:雅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05-14
从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废铅蓄电池、中小微和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05-14
继续稳妥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强化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保障。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升常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2024-05-13
优化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能力,科学规划建设区域危险废物收集网点,面向集团内外开展高价值、低风险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及运输环节的豁免管理试点研究,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后,对环境风险可控、合理运距范围内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5-11
一、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通过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优化完善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本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危险废物及时、规范收集处置,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来源:福建省人大2024-04-29
第三十一条 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可以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以及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等服务。
来源:雅安市人民政府2024-04-29
(二)完善收集运输过程衔接,健全收运体系1.提升小微企业收集转运能力从实际需求出发,积极开展四川中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雅安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
来源:舞钢市人民政府2024-04-23
开展小量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推进区域性危险废物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建设。
来源:龙岩市生态环境局2024-04-23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龙岩市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通过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进一步解决危险废物产生点多、面广、量小、收集转运难等实际问题,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统一转运处置制度体系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4-04-12
一、工作目标充分考虑宁德危险废物产生区域分布、重点工业园区及产业发展需求等情况,科学布局区域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能力,打通小微企业或量小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建立一套契合实际需求的试点经验,有效解决区域企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难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04-12
完善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加快推进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建设,提升固体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持续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加强废钢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4-08
鼓励园区、集团、企业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运输及利用设施,优化危险废物转移、利用、处置管理措施,支持省内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03-07
一、编制背景为解决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不及时、转运不通畅、处置成本高等问题,按照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工作部署,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出台了《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