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政府2025-06-12
五、促进危险废物高水平利用处置,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九)优化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置能力结构。按照“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省域间协同合作、特殊类别全国统筹”的原则,统筹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5-05-26
鼓励大中型产废单位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自行利用设施项目。鼓励企业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2025-04-30
(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慎重投资新建危险废物收集单位,鼓励现有危险废物收运单位加强与市内综合处置单位合作,优化对产废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延伸服务。
来源:通化市生态环境局2025-04-03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有关要求,为科学引导通化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
来源:临汾市政府2024-12-27
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工作,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规模化,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到2025年,危险废物收集覆盖率达到100%。
来源: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4-12-19
(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慎重投资新建危险废物收运单位,鼓励现有的危险废物收运单位与市内综合处置单位以联合经营等方式开展危险废物收运工作,优化服务延伸。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12-16
(七)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21〕9号)文件要求,乐山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正建设中。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12-16
2023年至今,我市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目前共核发7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主要收集hw31类废铅蓄电池,核准的经营规模为:hw31类17.3万吨/年、hw08
来源:巴中市生态环境局2024-11-21
(二)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根据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及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我市已建成1个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点,年收集能力共2万吨,1个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
来源: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4-11-20
5.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监管能力、区域产废量等综合情况,我市通过比选确定南充中宏油脂有限公司
来源:生态环境部官微2024-10-22
深化制度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很小的企业,将其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收集单位进行管理。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2024-09-30
以周宁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拓展服务范围,做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应收尽收。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4-08-08
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工作,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到2025年,危险废物收集覆盖率达到100%。(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2. 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来源:毛集实验区环保局2024-07-30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危废按照种类分类堆放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2024-07-19
支持探索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将收集单位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加强监管,鼓励收集单位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供延伸服务。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2024-07-12
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鼓励园区管理机构直接投资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12. 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07-05
落实《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07-03
完善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加快推进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建设。持续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加强废钢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废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4-06-14
探索建立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和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问题梳理、汇总、分析、通报,清单化抓好问题整改。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05-15
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规范建设含汞废物区域性集中处置中心和含铅废物利用处置中心,持续推进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生态保护补偿、废矿物油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等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