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06
推动省域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鼓励主要产业基地根据需要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8-24
《山东省“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鲁环字〔2021〕276号):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以主要产业基地为重点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促进利用处置设施合理布局
来源:贵州人大2022-08-12
编制《贵州省“十四五”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制定《贵州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专项行动方案》,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排污口设置“四合一”审批试点,在铜仁市建设国家级含汞废物利用处置中心
来源:浙江发布2022-07-15
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总能力达1215万吨/年,实现市域主要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基本匹配。(三)以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为要务,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07-05
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飞灰利用处置示范工程,开展贵州省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置现状研究,并将飞灰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纳入《贵州省“十四五”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及时补齐短板。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7-04
2020年,全省危险废物总产生量103.94万吨,从总能力上看,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已能满足省内产废企业利用处置需求。(三)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提高。...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应选择《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中的主流成熟工艺和设备,应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行业准入条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22
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化工等园区配套建设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再利用处置设施。5.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单位的监管,严防危险废物超期超量贮存。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6-17
(四)规范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有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固废信息系统如实报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
来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2-06-13
持有综合利用处置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35家,在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项目5个,总集中利用处置规模255.78万吨/年。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5-30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19.制定并实施《贵州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制定并实施《贵州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评估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摸清结构性短缺的危险废物类别;优化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形成优势互补;开展设施运行状况评估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5-06
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4-28
衔接省统筹规划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基地建设布局,指导县区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将相关项目用地统筹纳入规划,指导县区做好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基地和收集、处置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04-28
制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主要产业基地为重点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实现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28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14
开展《陕西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5年)》中期评估,科学合理统筹规划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项目,提升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做到基本满足本行政区域内的利用处置需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3
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基本补齐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理设施短板,2022年底前,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1-04
到2025年,对全区危险废物产生量100吨以上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出并实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和资源化利用方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08
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07
第一节 严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风险制定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促进处置设施合理布局,实现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全面整顿、提升现有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1-19
第三条 评估对象为纳入申报登记范围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产废单位和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