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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市<mark>危险废物收集</mark><mark>试点</mark>布局方案》征求意见!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4-04-12

      《宁德市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布局方案》2....《宁德市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布局方案》编制说明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2日附件1宁德市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布局方案按照《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3-07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相关政策。...已取得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需按照本《方案》条件办理续证申请。2.各地级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收到申报资料后,组织对申报资料及集中贮存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初审。

      来源: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2024-02-22

      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2023年评估“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点对点”利用豁免试点单位;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多、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不及时依法转移

      四川省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方案出炉(附危废项目清单)!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02-01

      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规范企业运营行为。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01-11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试点工作;结合本地小微产废单位数量和分布情况,在尚未设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点位(以下简称试点点位)的县(市、区)合理布局试点点位,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最多设置

      《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印发!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4-01-03

      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相关政策,力争收集地域范围内小微企业全覆盖,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收集试点信息,并通报同级部门。...此件主动公开)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

      来源:大连市生态环境局2023-12-28

      根据辽宁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具备危险废物综合焚烧能力、较专业的技术能力及较高的污染防治水平、社会责任感强的处置单位,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3-12-13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关于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等有关要求

      生态环境部: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1-14

      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以下简称《试点通知

      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2023-10-19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相关政策,全面覆盖收集地域范围内的小微企业。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9-15

      广西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函〔2021〕25号)和《广西危险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建设方案》(桂环发〔2022〕39号),完善我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体系,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8-2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2月印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08-24

      ,实现危险废物收运及时、安全处置,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

      《贵州省废矿物油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07-27

      ,实现危险废物收运及时、安全处置,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06-07

      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规范化环境管理延伸服务。

      来源:武当山特区管理委员会2023-06-02

      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到2023年底,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率达100%。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5-29

      (四)健全危险废物收运网络体系开展我市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评估优化工作,提升收集单位运营水平,通过收集试点单位辐射服务中小企业单位,加快提升中小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模式,切实满足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需求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4-21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生态环境局应结合本地实际,将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贮存纳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统筹考虑行政区域内废铅蓄电池产生情况及现有收集能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4-20

      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白名单”制度试点、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经营许可豁免试点等工作。加快推动排污许可与在线监测、污染地块、固体废物等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4-18

      各市生态环境局应结合本地实际,将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贮存纳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统筹考虑行政区域内废铅蓄电池产生情况及现有收集能力,合理确定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贮存单位的数量和布局,避免能力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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