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12-19
市生态环境局对日处理规模大于20吨(含)小于100吨(不含)的污水处理设施,每年抽取不低于20%的数量开展执法监测,对日处理规模大于100吨(含)的污水处理设施按季度开展巡查和进出水水质监测(按要求上报生态环境部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12-06
各区对设计处理规模20吨/日及以上设施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进出水水质监测,对20吨/日以下设施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出水水质监测。(三)加大对从化等北部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的支持力度。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2023-11-27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评估,每年组织抽取不低于20%的设施开展执法监测,其中日处理10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按季度开展巡查和进出水水质监测。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2023-11-13
积极争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加快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持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和出水水质监测力度,积极推行第三方运维管理模式,推动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分区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08-17
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抽取不低于20%的设施开展执法监测,日处理10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需按季度开展巡查和进出水水质监测。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08-08
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单位需对进出水水质开展自行监测,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每年抽取不低于20%的设施开展执法监测,其中日处理10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需按季度开展巡查和进出水水质监测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07-28
将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工作纳入年度环境监测,其中日处理10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每季度对进、出水口水质进行检测。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12-24
(八)加强进出水水质监测。切实抓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定期监测进出水水质,建立季报制度,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公开,让污水处理设施在监管中运行。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11-30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各市、县〔区〕)3.开展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监测。在卫宁、青铜峡等引黄灌区开展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29
在卫宁、青铜峡等引黄灌区开展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监测。
来源:抚顺市人民政府2022-11-25
推动日处理能力20 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区)级全覆盖,农田灌溉水质监测体系初步建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18
强化农村污染监测,重点对10万亩及以上大中型灌区农田灌溉用水进行长期监测,组织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09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预警与监控体系数据质量日常管理,增强大气污染治理技防力量;结合肇庆市“十四五”水环境质量管理目标,完善水污染防治监测预警网络,推动水污染防治监测预警决策支撑平台建设;开展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30
开展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5.完善县区监测能力建设推进端州监测站筹建项目和各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9-26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农村黑臭水体评估监测、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监测,逐步建立完善农业农村监测网络。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9-09
推动地表水环境监测逐步向乡村延伸,逐步构建农业农村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试点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9-06
第二十四条运行维护管理资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运行电费;(二)人工费用;(三)管网、设备、设施维修和更换费用;(四)进出水水质监测费用。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9-06
开展大中型重点灌区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监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推动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装备提档升级,规范养殖户粪污贮存和还田利用。
在宁蒙河套、汾渭、青海湟水河和大通河、甘肃沿黄、中下游引黄灌区等区域开展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监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县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