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4-07-03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行政事项时,可自愿申请,审批主体可施行多项行政许可事项“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次评估、一次办结”的综合审批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06-12
6月11日,《山西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试行)》印发,进一步规范全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明确分级审批范围。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5-21
(暂行)(公开征求意见稿)2.广西壮族自治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暂行)附图3.广西壮族自治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暂行)编制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5月7日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05-15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度抽查计划》,本次抽查任务包含对排污单位执行排污许可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对企业环境风险的行政检查,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检查等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05-13
近日,重庆印发《重庆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细则》,其中指出审批范围为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包括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5-11
已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的,对符合环评导则技术要求的有关涉水论证报告内容,项目环评相关内容可通过引用结论等形式予以适当简化。(四)开展“两证审批合一”。...已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的,对符合环评导则技术要求的有关涉水论证报告内容,项目环评相关内容可通过引用结论等形式予以适当简化。四、加强环评审批管理(十)严格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4-03-28
已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的,对符合环评导则技术要求的有关涉水论证报告内容,项目环评相关内容可通过引用结论等形式予以适当简化。(八)优化完善一批项目环评总量指标审核管理。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4-03-18
(十)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除由国家负责审核的入河排污口外,建设项目需新增配套的入河排污口,可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相关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统一开展技术评估和审核,合并出具一份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02-18
已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的,对符合环评导则技术要求的有关涉水论证报告内容,项目环评相关内容可通过引用结论等形式予以适当简化。(牵头部门:环评处,配合部门:评估中心)(八)优化项目环评总量指标管理。
来源:贵港市生态环境局2024-02-08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平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暨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贵环审〔2024〕23号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桂平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暨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4-02-04
设置了入河排污口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第十八条 化工园区应以提升本质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建立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应急救援和公共服务为一体的智慧化工园区平台。
来源:山东环境2024-01-18
编制印发《山东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推进小清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精细化管控项目建设,力争纳入全国入河污染源排放、排污口排放和水体水质联动管理试点。三是深化美丽河湖建设。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01-05
本项目于2023年1月9日取得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01-04
已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的,对符合环评导则技术要求的有关涉水论证报告内容,项目环评相关内容可通过引用结论等形式予以适当简化。(八)优化一批项目环评总量指标审核管理。
来源:云南人大网2024-01-03
第三十三条昆明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来源:莱西市人民政府2023-12-27
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要求,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与建设。...统一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竖立明显的建筑物标识牌、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明水污染物限制排放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12-22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流程,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批复要求,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准入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12-05
开采矿产资源或者建设地下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优先利用疏干水作为生产用水,对能利用而不利用的,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提出限期整改;对充分利用后仍有剩余且确需外排的疏干水,应当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需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应当依法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
来源:巴中市生态环境局2023-11-20
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同步监测、溯源分析,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完成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面整治,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形成管理系统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监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