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希赛2008-08-04
其中,信息产业部出台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最具权威性,它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定义、范围和内容作了规定: 定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
虽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但对独立性并没做明确要求。
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规定应当实施监理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这三类系统中,后两类系统不满足上述条件,首先,这两类系统建成后质量是完全可测的,如果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系统一般也是可返工的
3.2与乙方即承建方的关系处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本质都是一种管理工作。管理对象的配合是所有管理工作成功的必备要素。如果没有承建方的配合,监理工作将很难开展起来。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则是专门以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为对象的工程监理,其有别于其它行业监理的全部特征,完全是由信息系统工程的独特性所决定的。 ...这也就为监理方确定了在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中的更具特色的角色定位,同时也注定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必须承担起超出一般监理职责范围的工作。
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就不能真正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做好,甚至有时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所以,三棱镜原理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柳纯录主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教程》,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 2、符长青编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4月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重要意义 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中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这一概念进行了明确,所谓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
监理内容 对于erp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内容,信息产业部正式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是对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督,对项目合同和文档资料进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基于此,2002年11月28日,信息产业部正式颁布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必须有第三方的监理。这在制度上拉开了规范我国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序幕。
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2002年11月28日,信息产业部正式颁布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必须有第三方的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