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肥市司法局2024-01-22
城市低保户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后,采取货币化直补的方式,每户每月3元,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拨付到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按季度随低保金发放,从征收的垃圾处理费中列支。
来源:南网50Hz2024-01-19
全力保障特殊群体用电 严格落实国家低保户、五保户电费减免优惠政策。组建志愿服务队,为特殊群体提供暖心服务。全力保障信息正向传播 做好信息披露,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电力科普宣传,弘扬正能量。
来源:重庆市发改委2023-10-31
其中:居民用气现行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196元、2.366元、2.716元;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用气现行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246元;低保户用气
来源: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2023-09-12
图为党员志愿者将牛奶、花生油等送到社区低保户手中 该公司提前摸排共建西关社区低保户与困难下岗职工家庭的基本情况,找准志愿服务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此次慰问活动。...受到慰问的低保户表示,感谢共建单位的帮扶支持,感谢社区的关心关爱,今后一定努力克服困难,积极面对人生,通过勤劳的双手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2023-08-22
延续实行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的气价支持政策,继续按一档气价执行,不执行阶梯气价。二是独立采暖用气。...三、配套措施(一)延续实行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的居民用气价格支持政策,继续按居民用气一档气价执行,不执行阶梯气价。
来源: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8-18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牵头做好低保户生活垃圾处理费“先征后返”退费工作,市民政部门按照财政事权划分的规定,组织各区民政部门办理免征居民家庭集中打卡退费工作。五、执行时间自2024年x月x日起执行。
来源:正定县发改局2023-06-20
二、价格优惠政策(一)低保户、特困对象、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用气价格在第一阶梯气量内,销售价格为2.85元/立方米,优惠0.30元/立方米,超出第一阶梯气量部分不再优惠。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2023-04-21
鼓励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和带自闭功能减压阀,实行政府补贴、用户自付、企业兜底三方共同出资模式,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体费用全免,提高用气安全事故风险的技防水平。
来源:泸水市人民政府2023-02-24
四、相关减免政策(一)残疾人、军烈属、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凭有效证件:属于居民住户的,免收垃圾清运费;属于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法人与有效证件一致的,垃圾清运费减免一半。
来源:鄂电价格2023-01-09
同时,对于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0度免费用电量。
来源:内蒙古发改委2023-01-04
三、对全区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的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不变,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民政厅关于完善我区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4〕842号)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江西住建2022-12-09
原则上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和其他脱贫户)等重点对象应予以减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2022-10-08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一次性安装补助通过转账方式划入低保户提供的银行卡,在企业光伏设备验收通过后,由街道(相关村)代为支付给光伏安装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一次性安装补助通过转账方式划入低保户提供的银行卡,在企业光伏设备验收通过后,由街道(相关村)代为支付给光伏安装企业。
来源:鄂电价格2022-10-08
来源:南方电网报2022-09-22
该公司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累计减免“低保户”“特困户”电费1.5亿元,保障社保兜底贫困人口的基本用电需求;累计投资22.6亿元,完成易地搬迁配套电网项目建设4599个、产业扶贫项目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9-08
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均为低收入的困难群众,生活垃圾处理费为刚性支出,会增加困难群众生活成本,我市参照广州、深圳等其他城市已有减免低收入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做法,对比已废止的规定只有低保户能享受免缴处理费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2-09-07
与此同时,云南电网“十三五”期间,累计减免“低保户”“特困户”电费1.5亿元,保障社保兜底贫困人口的基本用电需求;累计投资22.6亿元,完成4599个易地搬迁、157个产业扶贫、8465个光伏扶贫电站配套电网项目建设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2-09-06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08-15
第十条 以下情形免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一)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三)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四)各级社会福利机构(含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五)其他特殊情况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7-25
第十二条 烈属、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寡老人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办福利事业单位(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及中、小学校),按征收标准减半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