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科技资源中心2023-04-25
《若干意见》在深入调查研究、梳理总结问题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为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指明路径。有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4-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4-25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7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纲要》《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4-24
4月18日,江苏连云港印发《连云港市支持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支持新能源电池发展。支持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结构件等原材料及动力电池、储能电池、3c电池制造等重大项目落地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3-04-24
现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0日,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局科技司。...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就调整能源行业余热利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按照《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完善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3-04-24
二、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征求意见主要事项(一)对项目建设态度;(二)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三)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二、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征求意见主要事项(一)对项目建设态度;(二)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三)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4-24
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和服务,有效发挥其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2023-04-24
详情如下:2023年3月全省生产煤矿公告截至2023年3月底,全省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煤矿304处、公告产能17802万吨/年,经公示并征求意见后,现予以公告。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3-04-24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排放限值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
来源:重庆市发改委2023-04-24
重点项目由项目法人根据市政府同意的申报条件自主申报,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初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按照产业政策、规模标准等复核提出建议名单,征求意见并依次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3-04-24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至5月22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3-04-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国家能源局起草了《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四川能监办2023-04-23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9日,四川能监办发布《四川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用电户号响应能力大于等于1000千瓦的,可选择直接参与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交易,响应价格的上限暂定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4-23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3-04-2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加强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管理,指导和规范建筑施工噪声自动监测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书面征求意见单位,如无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的视为无意见。...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机关、科研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和个人提出意见。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于2023年5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反馈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