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4-12-31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2月30日,淮河能源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发布复牌公告,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4-12-31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30日,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回答投资者有关公司业务及未来发展的问题。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12-31
12月19日晚间,泉为科技发布公告披露称,因原告衡阳弘湘融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致使其正在出售的位于东莞市道滘镇创业园房地产被查封,而该处房产正是泉为科技在前两周准备出售的两处房产之一。...据其最新披露,泉为科技及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12月12日期间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1.09亿元,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74.49%,且泉为科技均是被起诉方
(par)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工程,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放缓了厂房建设进度,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厂房建设尚未完成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4-12-31
在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第七笔拆迁补偿款1500万元,至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为13.16亿元,尚有1.88亿元未收到。
该出售事项的重要条款及细节与之前通函披露的内容一致。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2024-12-31
(六)支持完善绿色低碳交易市场体系支持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碳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制度。
来源:南通市政府2024-12-31
全面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2024-12-30
来源:新疆电力交易中心2024-12-30
现将2024年第二十八批发电企业注册、变更名单进行信息披露。新增市场注册发电企业名单如表1。重大信息变更发电企业名单如表2。...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第二十八批发电企业市场注册业务的信息披露,新增市场注册发电企业7家,重大信息变更发电企业2家。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4-12-30
公司将在2025年1月14日前披露相关信息,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本次交易的标的为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9月12日,注册资本360,000,000.00元 。
来源:EVTank2024-12-30
研究报告显示,经过多年的研发和中试,中国固态电池产品单一性能指标不断突破,业界披露的全固态电池样品单体能量密度已经超过700wh/kg,循环寿命超过3000次,充电倍率达到5c,固态电池的产业化的技术基础日益牢固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4-12-30
,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未来,公司将继续严谨、合规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中心,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2024-12-30
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加强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构建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分类引导企业升级污染治理技术。...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构建精细化网格化环境管理制度。
来源:中核集团2024-12-30
12月27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布企业负责人2023年度薪酬情况。董事长、党组书记余剑锋自2018年8月至今担任领导职务,其2023年年薪为90.47万元,应付薪酬90.47万元。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申彦锋自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整理2024-12-30
该交易尚待监管部门批准并满足惯例成交条件,预计将于2025年下半年完成,财务条款未披露。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2024-12-30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4-12-30
据悉,此前,威易发实际控制人曾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2023年6月,因未能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事项,威易发及其多名高管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来源:高工锂电2024-12-30
2022-2024年:行业利润如何分配根据主要上市公司披露的业绩数据,从2022年到2024年,行业利润在不同的环节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12-30
据悉,今年8月9日,联泓新科披露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67,113,6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