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展规划处(对外合作处)2019-11-20
规划和计划;2、省能源局审批、核准、审核或核报省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省能源局审批或核报省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审批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专业证书的原件和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8、上述人员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9、近3年承担的不少于10项总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的评估报告、实施方案、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的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