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12-08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建立全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将相关信息进行整合纳入土壤环境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实行数据整合、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第六十二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以及后期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的执业情况,纳入信用系统建立信用记录,依法将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