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03
首都经贸大学刘纪鹏曾评论说,如果说原国家电力公司大一统的组织体制是电力垄断的表象——唇,那么,由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电价则是电力行政垄断的本质——齿。...本来唇无齿露,然而电价审批制的行政垄断竟是那样的无法打破。 与其他资源价格改革相比,电力改革进程远落后于既定安排,而目前看,新的电价机制仍遥遥无期。
2006-05-16
电表就是一个载体(类似于手机的功能),用户只要任选各个发电厂的用电卡就可以了,这样的话,售电公司和用电客户都可以直接向电厂购电,按现在的技术条件,这个市场是应该可以建立起来的,关键在于政府能不能放开对电价的行政垄断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2007-09-04
它的成立,对社会出现的局部如行业协会合谋垄断、部分地方政府行政垄断等现象的确会有作用,但对具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即第7条规定的企业)则会力不从心。...目前,垄断现象中最难“反”的就是行业垄断和行政垄断。前者因离百姓切身利益最近,而一直是百姓关注焦点。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电力企业效益数据显示,前5个月全国电力行业实现利润637亿元,增长57.6%。
来源:商务部网站2007-06-04
而现在,有关部门过多强调电力工业的管理不到位,加强行政手段和行政垄断管理,导致电力的市场机制和价格信号扭曲,而这样做的效果却导致政府宏观调控越来越使市场失效。...因此,在这样一个电力改革新起点的关键时刻,更多地应尊重市场规律、运用市场手段,而不是用行政垄断和行政手段来解决我们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这点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