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朗新研究院2025-09-23
一般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参数见表4。...新型经营主体视角下主辅协同分析对于一个既能生产/消耗电能量也能提供辅助服务、可靠容量和灵活性调节容量等多种类电力交易产品的新型经营主体(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等)而言,实现利润最大化、追求长期投资的合理回报是其市场竞争的基本准则
来源:宁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22
根据93号文“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等要求,虚拟电厂应公平参与电力市场,明确虚拟电厂提交履约保函相关管理要求与售电公司保持一致。...2024年9月以来,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先后出台《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
来源:青海电力交易中心2025-09-22
新投产的发电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满足准入条件参与中长期交易的次月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转市场化交易后,次月起直接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9-22
另一方面,《指引》推动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并同步明确了“电源+储能”可作为联合报价主体。
畅通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路径,形成全类型发电主体、全体工商业用户和新型储能、抽水蓄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参与的电力市场体系,积极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新格局。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9-19
此外,扩大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主体范围,鼓励包括新型经营主体在内的各类主体根据自身特性,以聚合等多种方式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为激活系统灵活性注入新动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活力,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
《指引》一方面要求完善新能源面入市下的现货市场机制,优化日前市场交易组织方式,另一方面要求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在科学评估各类型机组及新型储能可靠容量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9-18
《指引》明确指出,“推动发用两侧共同参与现货市场,鼓励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用电侧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竞争”通过报量报价实现发、用经营主体同权,充分体现用户的用电意愿,激励用户主动参与电网调节
同时,《指引》鼓励包括新型经营主体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确保辅助服务市场能够有效吸纳各类资源参与,从而提升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和灵活性。三是提升零售市场透明度。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9-17
区分是否开展日前交易地区的运营方式,对于开展日前交易的地区,以发用两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的量价信息出清和结算,通过日前价格信号激励用户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参与系统调节;另一方面鼓励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用电侧主体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9-16
能进一步实现发用两侧共同参与现货市场,支撑新型经营主体和用电侧主体通过“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适应新能源全面入市要求,提出日前市场交易组织优化方向;通过用户侧主体和新型经营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进一步激发用户侧参与市场意愿,激活用电侧调节潜力;支持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持续提升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2025-09-16
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分布式发电、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所有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经营主体均应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09-15
北极星储能网讯:9月1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其中明确提出:鼓励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用电侧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竞争,探索按节点
来源:电联新媒2025-09-15
“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现货市场机制”是1171号文的一大亮点,文件明确推动发用两侧共同参与现货市场,鼓励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竞争,并探索按节点/分区电价申报及结算
就近消纳项目以新型经营主体身份参与市场,因具备更好的调节性能,使得其参与电力市场套利空间更大。而更加准确的发电功率预测、用户电量预测则是保障优秀电力交易策略的基础。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09-12
推动发用两侧共同参与现货市场,鼓励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用电侧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竞争,探索按节点/分区电价申报及结算。支持“电源+储能”作为联合报价主体参与现货市场。
来源:电联新媒2025-09-12
以绿电直连等为代表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凭借其电力电量平衡及调节能力,在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加持下快速发展,成为影响电力系统运行的重要力量,并且其影响力仍在持续扩大。
来源:宁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12
第四条 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5-09-11
健全市场运营规则体系,结合新能源、新型经营主体入市完善中长期、现货市场中成本补偿、限价等规则,丰富辅助服务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