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21
污染排放整体水平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确保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不高于90.2万吨,比“十五”末减少42.8%,单位发电二氧化硫排放量每千瓦时低于3克;粉尘排放量每千瓦时低于1.2克,比“十五”末降低0.6克;灰渣综合利用率达到70%、废水达标排放率
2004-12-23
1995年底结束向江河排灰,2002年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7%,部分水资源缺乏地区实现了废水“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