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省可再生能源协会秘书处2019-01-04
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省级能 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含光伏方阵架设高度...以下简称光伏复合项目)外,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土 资规〔2015〕5 号文件规定,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部分可按原地 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 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