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2022-04-15
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4-1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13
严格执行土壤法,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2022-04-12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由杭州市运河集团土壤水体治理中心负责实施的杭钢工业旧址综保项目gs1303-04/13地块土壤修复项目竣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复,移出《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11
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一住两公”用地,原则上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
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04-08
2.场外服务期限:自取得批复意见之日起15日历天内,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3.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后两年内无项目质量问题及投诉(恶意投诉除外))。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08
明确并执行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住建等部门联动监管,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已修复地块长期风险管理和关停企业原址用地土壤环境监管,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4-06
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得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对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再开发利用的,应当结合前期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方式,选择适宜的建设施工方案,防止造成土壤污染转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06
3.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加强管控修复地块名录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实现可预警、可追溯的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2-04-06
《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4月)》2.《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2年4月)》...(2022年1月)》进行了更新,形成《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4月)》和《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2年4月)》(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公告。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4-03
日前,浙江省公示了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2年4月2日更新),详情如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02
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定期更新公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4-02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1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以及移出清单(2022年4月01日),详情如下: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2-04-02
夏正芳说,为把好污染土地再开发利用的准入关,条例要求列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得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拟作为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疗养院等用地的地块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01
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对未利用地应当予以保护,不得污染和破坏。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3-31
第三十一条项目验收前,地块调查及风险评估类项目实施所涉及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通过评审;列入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3-30
日前,重庆市公示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截至2022年3月29日),同时公示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截至2022年3月29日),对本市相应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进展情况进行了统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29
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以及污染地块名录,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土地规划、出让、用途变更、转让、收回、续期等流转环节的监督机制,落实土壤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严格污染地块准入,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28
(三)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