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发改委2020-02-20
统一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开展区域应急联动。积极参加长江、淮河等干流跨省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加强相关流域管理机构的对接合作,联合推进跨界断面水质联合检测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完善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加强涉气“散乱污”和“低小散”企业整治,制定老旧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方案,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和相应油品标准
来源:中原新闻网2020-02-20
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差别化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在全市域全时段实行禁燃禁烧,严格实施重点企业生产调控,严抓扬尘污染管控,严抓机动车尾气治理,严抓散煤污染治理。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2020-02-20
处理整改情况:因该厂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相关要求,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对该厂进行立案处罚,并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达标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2-20
《通报》还提出,请各地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实施精准治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2-19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2020年2月18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2月19日18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和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政字〔2019〕19号)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部分行业企业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来源:安徽发改委2020-02-19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2-19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2020-02-19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02-19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2020-02-18
重污染天气已经成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短板,改善进度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二)重污染天气应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中之重。...延伸阅读: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2-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直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预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与《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衔接,共同构成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18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响应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雾霾、大风等特殊气象条件下,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采取相应扬尘污染防治应急措施。...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的预警解除后,市、县(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公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告知被责令停止施工的单位,终止执行应急措施。...第二十条 市、县(市)、石龙区人民政府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可以采取责令有关施工单位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等应急措施,被责令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执行有关应急措施
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18日12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一)工业源停限产措施。...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19〕90号)和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减排清单执行,充分应用企业在线、视频监控、
来源:世界环境2020-02-17
导言:今年春节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2月11-13日,新一轮污染天气再现,也让很多人的心中出现了疑惑。...就平均水平而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排放量大大超出了环境容量,长时间持续这种情况,就会导致出现重污染天气。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17
“各地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企业拒不执行停产、限产限排、分时段运输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兰格钢铁网2020-02-17
邯郸和保定决定2020年2月5日10时分别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临汾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2月9日18时起,在平川七县(市、区)和古县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按规定采取ⅱ级应急响应措施。这对于对于后期供需压力将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2-17
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依法启动应急预案。在应急响应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所涉及的企业应当按照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市、县(市、区)政府依法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及生产调控措施,要求排污单位执行更加严格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规定。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0-02-17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大力推进道路、建筑施工工地、码头、工矿企业堆场扬尘治理和秸秆露天禁烧工作。